各镇(街)党委、市直各单位:
根据办班申报制度的有关规定,为了统筹规范市直单位跨部门办班,进一步加强对市直有关单位抽调干部参加专题培训学习的宏观管理,科学合理制定培训计划,努力完成干部教育培训的各项任务。经审核并报市委同意,现将《2006年市直有关单位抽调干部参加专题培训班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学员选送和办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镇(街)、各单位要将此计划纳入各自的干部教育培训年度计划,并认真做好学员选送工作。
2、主办单位在办班过程中,要紧紧围绕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这条主线,以提高履行岗位职责能力为重点,改进培训方法,激发学员主动参与学习,积极思考问题,提高培训效果。办班前要认真开展培训需求调查分析,科学制定培训内容和方法。要加强对办学单位的指导和监督,对教学和管理工作要及时进行评估,做好各项保障工作,努力提高培训质量。
3、主办单位要从实际出发,严格控制办班成本,明确经费来源和费用分担,如需向学员收费的,须严格按照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收费。
4、计划内各班次的具体办班通知由各主办单位另行下发,下发前报市委组织部审核。
5、经审核同意列入计划举办的培训班,干部参加培训可累计培训时间,其培训资格予以确认;凡未经审核列入计划的培训班,主办单位不得强制要求其他单位和镇(街)派员参加。
6、主办单位要严格做好培训登记工作,并提醒学员在入学时必须携带《广东省干部教育培训记录册》,培训班结业后由主办单位登记并盖章确认。各培训班结束15天内,主办单位要将办班总结书面报市委组织部。
2006年2月8日
(东组通〔2006〕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