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28日,我局举办了2015年水务系统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到期换证培训考试,局机关、局直属单位和镇街水务部门共130多人参加了培训考试。培训班上,局政策法规科科长黎永年对执法人员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执法主体要合格,必须持有有效行政执法证才能上岗执法;二是执法程序要正当,要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法律规定,经调查取证、立案、处罚告知、听证告知、发处罚决定书等程序实施行政处罚;三是处罚裁量要适当,要对照《东莞市水务局行政处罚事项和自由裁量标准》划分的轻微、一般、严重、特别严重等情节进行裁量,避免人为随意处罚。执法人员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有关规定,参加了执法知识考试。通过培训考试,让执法人员进一步熟悉了有关法律法规,保障了我市水务系统依法行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