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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东莞市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7330248/2011-00365 分类:
发布机构: 东莞市水务局 成文日期: 2011-04-19
名称: 东莞市水务局市区排涝应急预案
文号: 发布日期: 2011-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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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水务局市区排涝应急预案

发布日期:2011-04-19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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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水务局市区排涝应急预案

 

一、总 则

(一) 编制目的
针对我市市区夏季突发性降雨频繁,城市排水系统不完善、标准低、过水断面不足,容易发生内涝灾害的地理及气候特征,为保证城市排涝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尽可能降低汛期发生内涝灾害的可能性,做到有计划、有准备地排涝应急,最大程度地降低内涝灾害所造成的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总目标:在现有城市排水设施条件下,立足防大汛、抗大灾,做到设防标准内涝不出险,遇超标准内涝有对策。针对可能发生的各类内涝灾害预先制定应急方案、对策、措施,确保城市排涝应急各项工作严密有序地开展,保障城市安全。

制定本预案的意义:做好东莞市市区内涝灾害事件的防范与处置工作,对保障城市排涝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保障城市经济社会安全稳定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

4.《广东省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规定

5.《东莞市城市防洪应急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东莞市新规划城区(下简称市区)的排涝应急工作,具体包括莞城街道办事处、东城街道办事处、南城街道办事处、万江街道办事处和寮步镇黄沙河西岸7个自然村(下岭贝、岭下、新旧围、霞边、横坑、竹园和上坑)。

(四)编制原则

根据市区现有排水现状、社会经济情况以及城区发展规划编制本预案,并在实施过程中不断加以修订、完善,使其更具有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达到预期效果。编制基本原则是:

1.贯彻以人为本的方针和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

2.以防为主,防抢结合;

3.坚持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调度;

4.保证重点、服从大局;

5.坚持公众参与、团结防涝;

6.各有关部门根据本预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7.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

我市暴雨预警信号是我市防御暴雨灾害的统一信号,暴雨预警信号由市气象局统一发布。

二、组织体系及职责

市水务局设立市区排涝应急工作小组并下设办公室,负责指挥、组织和协调市区的防御暴雨及排涝减灾工作,其成员单位包括市水务局各相关科室、道路排水管渠清淤维护单位、隧道维护单位、泵站维护单位、排水设施维护监理单位及莞城、东城、南城、万江、寮步镇排水主管部门等。工作小组成员单位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共同做好市区的防御暴雨及排涝减灾工作。

市水务局负责制定市区排涝应急工作预案,市区排涝应急工作小组其余成员单位参考此预案,结合自身实际,分别制定本单位的排涝应急预案,并将排涝应急责任人的名单、联系方式及预案上报市区排涝应急工作小组。在排涝应急期间随时待命,服从市区排涝应急工作小组的各项防御暴雨及排涝减灾指挥布置。

市区排涝应急工作小组成员单位的排涝应急工作职责如下:

(一)市水务局

排水管理科负责局直管道路、广场排水管渠的清淤维护,保障市区隧道、泵站正常运行;及时了解市区内涝情况,组织排涝应急队伍雨天巡查及实施排涝应急;及时发布市区内涝信息,引导市民安全出行;编发市区内涝情况专报。

供水管理科负责保障排涝应急期间的城市供水安全。雨天组织和督促相关单位上路巡查,及时抢修受损的供水管道;加强与水利部门的沟通,及时了解峡口水闸启闭情况,当峡口水闸开启时,须密切监测供水水质,确保供水安全。

(二)各镇(街)排水主管部门负责制定辖区的排涝应急预案;落实相关人员及时上路巡查,及时启闭、清理道路雨水口,防止因雨水口堵塞造成内涝;做好内涝路段的安全警示,并及时向市水务局报送相关内涝信息;组织调动足够人员及设备进行辖区内的应急抢险,协助做好危险区域的人、财、物的安全转移工作。

(三)道路、泵站、隧道排水设施维护单位及监理单位

道路排水管渠清淤维护单位负责组织落实人员及时上路巡查,发现道路内涝情况的,迅速做好安全警示,并向市水务局报告相关信息,按指示落实排涝人员和强排设备,及时实施应急抢险。

泵站、闸阀管养单位负责新基泵站、珊洲河泵站、万江雨水泵站、二中排涝泵站、上屯村排涝泵站、新和排涝泵站及珊洲河北门广场水闸的日常管理,密切留意雨天河涌水位,及时启闭水泵及闸阀。

隧道维护单位负责做好松山湖大道2#-6#隧道、东莞大道西平隧道及怡丰隧道、环城路莞樟隧道及环城路谷涌隧道共9条隧道的日常维护及排涝应急工作。

排水设施维护监理单位负责督促各维护单位做好雨天值班及巡查工作,协助市区排涝应急工作小组现场组织指挥排涝应急工作。

市区排涝应急工作小组成员单位应按预案要求,根据自身职责配合做好排涝应急各项工作,并根据市区排涝应急工作小组指令参与抢险救灾工作。

三、预防和预警

(一)暴雨监测与预警信号发布工作由市气象台负责。

(二)暴雨预警信号:
1. 暴雨黄色预警信号,颜色为黄色。其含义为:所辖行政区部分地区 6 小时内本地将可能有暴雨发生,或者强降水将可能持续。

2.暴雨橙色预警信号,颜色为橙色。其含义为:所辖行政区部分地区在过去的 3小时,本地降雨量已达50毫米以上,且雨势可能持续。

3.暴雨红色预警信号,颜色为红色。其含义为:所辖行政区部分地区在过去的3小时,本地降雨量已达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三)市区排涝应急工作小组办公室应与三防、公安、交通、气象等部门和宣传媒体之间保持热线联系,互通信息,共同做好内涝信息发布工作。

四、预警启动及应急响应行动

根据市气象台发布的预警信号启动相应的排涝应急行动。

(一)Ш级应急响应行动

市气象台发布暴雨黄色预警信号,市区排涝应急工作小组启动Ш级应急响应。

1.    市水务局

排水管理科科落实人员做好市区排涝应急值班工作,督促各维护单位及时上路巡查,及时了解降雨趋势及市区内涝情况;收集发布市区内涝信息,引导市民安全出行;做好市区排涝应急的各项准备工作

供水科负责落实相关人员上路巡查,及时抢修受损的供水管道;及时向水利部门了解峡口水闸启闭情况,当下口水闸开启时,须密切监测供水水质,保障排涝应急期间的城市供水安全。

2.各镇(街)排水主管部门同步安排人员值班,落实人员上路巡查,并对应市水务局各科室职能做好相应工作,及时整理各路段内涝信息上报

3.道路、泵站、隧道排水设施维护及监理单位

道路排水管渠清淤维护单位及时安排人员上路,对易涝路段实施重点巡查;检查易涝路段排水管渠状况,发现管渠损坏或堵塞的,马上实施抢修;发现道路积水情况影响交通安全的,

迅速做好安全警示,并向市水务局报告相关信息。

隧道、泵站维护单位迅速安排人员到岗值班,密切留意路面及集水池积水情况,及时上报市水务局。

排水设施维护监理单位同步安排人员上路巡查,督促维护单位做好雨天值班及巡查工作,同时落实维护单位做好排涝应急各项准备工作。

(二)П级应急响应行动

市气象台发布暴雨橙色预警信号,市区排涝应急工作小组启动П级应急响应。

市水务局

排水科督促相关维护单位做好重点内涝区域的安全警示及交通疏导工作,及时上报市区内涝情况,按市或局领导要求,组织实施市区排涝应急。

2.各镇(街)排水主管部门继续对应市水务局职能做好相应工作,密切关注辖区内涝情况,及时调集人员及抢险设备实施排涝应急;同时协助做好转移安置低洼易涝地区人员及危房居民的各项准备工作。

3.道路、泵站、隧道排水设施维护及监理单位

道路排水管渠清淤维护单位及时上报市区内涝信息,按指示调集抢险人员及强排设备,实施排涝应急,同时做好内涝区域的安全警示及交通疏导工作。

隧道维护单位密切留意隧道路面积水情况,当隧道积水深度影响车辆安全通行时,马上将相关情况上报市水务局,按指示迅速组织人员封闭隧道,同时做好安全警示及交通疏导。

泵站维护单位继续做好排涝应急值班工作,密切留意集水池及河涌水位,定时检查水泵运行情况,及时上报相关信息。

排水设施维护监理单位现场组织指挥排涝应急工作,特别要做好排涝应急现场的安全监督。

(三)I级应急响应行动

市气象台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信号,市区排涝应急工作小组启动I级应急响应。

1.市水务局

排水管理科密切留意险情灾情,加强沟通协调,提高信息报送速度;按市或局领导指示,做好市区排涝应急的指挥协调工作,视情况派员现场组织指挥。

供水管理科密切监测供水水质,视情况关闭取水管道,暂停供水,确保城市供水安全。

其余各科室除继续做好本职工作外,视情况派员会同其他科室人员组成工作组,赴一线组织指挥排涝应急工作。

2.各镇(街)排水主管部门视情况派员现场组织、指挥,全力开展排涝应急工作,同时落实人员做好排涝应急现场的交通疏导、临时照明及环境卫生清理等工作;另外,须配合做好受灾地区及危房居民的转移、安置工作。

3.道路、泵站、隧道排水设施维护及监理单位

道路排水管渠清淤维护单位提高内涝信息上报频率;调集大功率排涝设备实施排涝应急,视情况封闭道路,并派员于各主要路口现场指挥,做好交通疏导;单位主要负责人须亲赴现场组织指挥,确保排涝应急工作顺利进行。

隧道维护单位全面封闭隧道,派员于隧道出入口组织指挥交通,防止车辆驶入;调集强排设施协助隧道排涝;发现隧道因积水过深存在用电安全隐患的,须及时切断电源;单位主要负责人现场组织指挥隧道排涝应急工作。

泵站维护单位密切留意河涌水位,视情况关闭出水口水闸,防止河水倒灌;因积水过深存在用电安全的,及时切断泵站电源。

排水设施维护监理单位继续做好排涝应急现场的组织指挥及安全监督工作。

五、预警信号的解除和善后工作

凡预测降雨情况渐趋稳定,且降雨量减少或达到相应标准,对当地威胁逐步减弱或市气象局发出解除暴雨预警信号通知后,市区排涝应急小组成员单位仍需继续完成相关的善后工作,直到积水消退或交通堵塞缓解时才能根据实际情况逐步撤岗,受灾严重的区域需继续派员坚守岗位。

暴雨后,市区排涝应急工作小组办公室对防御暴雨期间的严重水浸点进行及时造册登记,分析水浸原因,填写有关灾情表格及完成书面材料;及时总结整理排涝应急工作的经验教训,把有关材料汇总后向政府汇报。

六、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