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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东莞市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900007330248L/2022-00416 分类:
发布机构: 东莞市水务局 成文日期: 2022-06-02
名称: 关于《东莞市水务局关于印发东莞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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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莞市水务局关于印发东莞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2-06-02  浏览次数:-


  一、制定背景

  项目法人责任制作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基本制度之一,对保障水利工程建设的有序实施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水利工程建设规模的持续扩大,部分工程建设项目出现了项目法人能力不足、履职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影响了项目法人责任制效能的有效发挥。同时,随着水务改革发展不断深化,项目法人责任制也面临着一些新形势和新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加快建立与水利工程建设管理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项目法人管理制度,按照《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水建设〔2020〕25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实际情况,制定《东莞市水务局关于印发东莞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


  二、政策依据

  我局主要依据《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关于印发〈东莞市水务局关于水务建设市场信用的管理办法〉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规定制定此《通知》。


  三、主要内容

  《通知》包括五条内容,主要有:一是提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管理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二是规范项目法人组建,主要明确我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的组建形式和原则等内容;三是明确项目法人职责,主要明确对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进度和资金使用负首要责任、明确项目法人的职责和权限等内容;四是保障项目法人履职能力,主要包括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等内容;五是切实履行项目法人职责,主要包括项目法人应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制度执行情况自查,加强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监测、咨询、质量检测和材料、设备制造供应等参建单位的合同履约管理。六是加强项目法人监督管理,主要包括项目法人组建单位应对项目法人制定考核机制、人员评价机制、监督检查机制等内容。


  四、预期效果和影响

  通过实施《通知》,明确项目法人组建条件,建立管理规范高效的项目法人运行机制,压实项目法人责任,提高项目法人履职能力为核心,以推动建设管理规范化、专业化为抓手,更好发挥项目法人在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的核心作用,不断提升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现代化水平。


  相关链接:《东莞市水务局关于印发东莞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