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于3月1日起施行。《条例》共七章四十三条,对建筑垃圾的处置许可、产生与运输、利用与消纳、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作出规范,内容涵盖建立健全建筑垃圾管理体系、规范建筑垃圾核准管理、强化建筑垃圾源头管控与运输监管、提升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与消纳处置效能、强化建筑垃圾全过程闭环监管及科学设定法律责任等六方面。

| 索引号: | 11441900007330248L/2026-00055 | 分类: | |
| 发布机构: | 东莞市水务局 | 成文日期: | 2026-03-03 |
| 名称: | 全域文明建设|《东莞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3月起施行 |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6-03-03 | |
| 主题词: | |||
东莞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于3月1日起施行。《条例》共七章四十三条,对建筑垃圾的处置许可、产生与运输、利用与消纳、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作出规范,内容涵盖建立健全建筑垃圾管理体系、规范建筑垃圾核准管理、强化建筑垃圾源头管控与运输监管、提升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与消纳处置效能、强化建筑垃圾全过程闭环监管及科学设定法律责任等六方面。

主办单位:东莞市水务局 联系方式:0769-22830799
粤公网安备44190002000476号
粤ICP备11012759号 网站标识码:4419000050网络支持 IPv6 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