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期间,没有收到反馈意见。
为进一步规范设计变更管理,保证工程建设质量,提高工程勘察设计水平,我局依据近期印发的《水利工程设计变更管理暂行办法》(水规计〔2020〕283号)、《东莞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东府〔2021〕28 号)等规定,修订了《东莞市水务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见附件),请各有关单位于2021年12月1日前将有关意见反馈至 “dg22830766@163.com”邮箱。
联系人:陈国荣
联系电话:228307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