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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水务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2年版)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2-02-17 09:41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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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抽查事项检查内容检查依据检查对象检查方式
1取水许可1.是否按照取水申请批准文件建设取水工程或者设施;
2.是否按照批准的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取水,并按批准的用途用水;
3. 是否按时申报计划用水,是否按照批准的计划取水,
是否如实提供取用水有关情况;
4.是否执行审批机关作出的取水量限制决定,或者未经批准擅自转让取水权;
5.是否安装计量设施(在线监测)并保证其运行正常;
6.是否按照要求退水;
7.是否依法缴纳水资源费;
8.是否按照规定时限向审批机关延续取水许可申请;
9. 需要调整计划用水总量的,是否依法向管理机关提出调整,并取得核定或者备案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条第二款:行政机关应当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实施有效监督。第六十一条第一款: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监督制度,通过核查反映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情况的有关材料,履行监督责任。被许可人现场检查或书面检查,现场检查或书面检查
2河道管理范围内有关活动(含临时占用)审批(一)是否按照批准的建设方案进行建设。
(二)是否落实工程防护和补救措施。
(三)是否存在其他违反水利相关法律法规及影响行洪、堤防安全的有关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条第二款:行政机关应当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实施有效监督。第六十一条第一款: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监督制度,通过核查反映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情况的有关材料,履行监督责任。被许可人
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1. 取得施工许可证后条件是否发生变化;
2. 是否存在延期开工;
3. 是否存在中止施工。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18号)第十一条:发证机关应当建立颁发施工许可证后的监督检查制度,对取得施工许可证后条件发生变化、延期开工、中止施工等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处理。被许可人现场检查或书面检查
4洪水影响评价审批(一)工程建设项目开工、完工以外的施工关键节点。
(二)工程建设方案经审批机关批准后三年内是否开工建设的。
(三)是否按照批复内容进行建设。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条第二款:行政机关应当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实施有效监督。第六十一条第一款: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监督制度,通过核查反映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情况的有关材料,履行监督责任。被许可人现场检查或书面检查
5河道管理范围内砂场日常检查各部门根据职能对河道管理范围内砂场开展日常检查。根据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关于印发〈2021年东莞市“双随机、一公开” 联合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东跨双联字〔2021〕3 号)河道管理范围内砂场实地核查
6滩涂开发利用方案审核(一)工程建设项目开工、完工以外的施工关键节点。
(二)工程建设方案经审批机关批准后三年内是否开工建设的。
(三)是否按照批复内容进行建设。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条第二款:行政机关应当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实施有效监督。第六十一条第一款: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监督制度,通过核查反映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情况的有关材料,履行监督责任。被许可人现场检查或书面检查
7迁移、移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方案审核检查是否按照批准的内容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条第二款:行政机关应当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实施有效监督。第六十一条第一款: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监督制度,通过核查反映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情况的有关材料,履行监督责任。被许可人现场检查或书面检查
8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一)是否按照批准的建设方案进行建设。
(二)是否落实工程防护和补救措施。
(三)是否存在其他违反水利相关法律法规及影响行洪、堤防等水利工程安全的有关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条第二款:行政机关应当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实施有效监督。第六十一条第一款: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监督制度,通过核查反映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情况的有关材料,履行监督责任。被许可人
9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1.水土保持工作的组织领导、日常工作管理、防治责任分解落实情况
2.水土保持工程后续设计情况;
3.各项水土保持措施落实情况;
4.违法违规堆放弃土弃渣及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情况;
5.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开展情况;
6.水土保持补偿费缴纳情况;
7.水行政主管部门历次检查整改意见落实情况等;
8.水土保持分部工程和单元工程的自查初验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条第二款:行政机关应当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实施有效监督。第六十一条第一款: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监督制度,通过核查反映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情况的有关材料,履行监督责任。被许可人现场检查或书面检查
10水利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审批1.设计单位是否按批复的初步设计报告进行施工图设计;
2.前期工作程序是否符合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
3.工程建设管理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情况是否合法合规;涉及度汛任务的工程,其度汛方案制定和执行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条第二款:行政机关应当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实施有效监督。第六十一条第一款: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监督制度,通过核查反映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情况的有关材料,履行监督责任。被许可人现场检查或书面检查
11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工程建设项目方案审批(一)是否按照批准的建设方案进行建设。
(二)是否落实工程防护和补救措施。
(三)是否存在其他违反水利相关法律法规及影响行洪、堤防等水利工程安全的有关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条第二款:行政机关应当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实施有效监督。第六十一条第一款: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监督制度,通过核查反映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情况的有关材料,履行监督责任。被许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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