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6日上午,市运河治理中心在党员活动室召开工作专题会,会议主要传达市水务局巡察整改阶段性总结会议精神及集中学习《东莞市水务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度》,会议由卢彦副主任主持,中心副科以上领导干部、各科室业务骨干及中心水政组全体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卢彦副主任传达了倪佳翔局长、刘毅聪副局长在市水务局巡察整改阶段性总结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并对中心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了阶段性总结汇报。卢彦副主任强调,一是全体人员要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对待巡察问题整改工作,压实整改责任,杜绝虚假整改、数字整改、书面整改。二是针对巡察反馈问题,要举一反三,倒查工作内容,加强制度建设,形成长效机制。三是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长期推进和坚持的整改工作,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河道综合治理工作高质量发展。 随后,舒逸秋副主任带领参会人员学习了《东莞市水务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并对行政执法各个阶段的责任主体、实施程序和工作要求进行了详细讲解。会议强调,中心全体人员要严格落实制度要求,认真学习制度内容,特别是水政人员要加深对制度内容的理解,落实责任、细化工作,提升依法行政意识,加强行政执法规划化建设,切实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同时,要求各科室组织科室、闸站人员全面传达学习制度内容,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以制度为抓手,规范水政巡查工作,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