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1月17日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公布省级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评审结果的通告》,“经1月5日专家现场评审、综合资料评审和现场答辩评定打分,东莞市、中山市、梅州市位列总分前三位,拟作为省级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东莞以第一名的好成绩,成功入选省级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

多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市启动了海绵城市建设,出台了在全市开展海绵城市建设的意见,制定了开展市、镇海绵城市试点区建设工作方案,推进了包括“大海绵”、“中海绵”、“小海绵”在内的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在城市低影响开发、河湖综合治理、雨水管网建设以及水污染治理、水资源节约利用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效,形成了我市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独特工作经验且初成体系的政策、规范和标准,为我市这次成功入选省级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和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一、高位推动,统筹有力。调整成立以市长为组长的东莞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市海绵办。高位推动、协调联动,全面加强了我市海绵城市建设。 二、全域开展,突出试点。完成了“市-镇”两级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实施方案的编制,实现了海绵城市规划在国土空间上的全覆盖,基本做到“一镇街一规划一方案”,在全市域铺开了海绵城市建设。同时,重点从流域统筹、新城建设、旧城改造等不同层面着力开展海绵城市建设经验探索,选定市级以黄沙河流域,镇级以松山湖(生态园)、滨海湾新区、常平镇新城中心区、谢岗镇、沙田镇西太隆河流域、大朗镇中心区、清溪镇清溪水流域为试点区开展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成效初现,涌现出了黄沙河、清溪水、西太隆河综合整治、谢岗银山湿地公园、常平常新公园、滨海湾东宝公园等一批融入海绵理念的典型项目。 三、系统发力,基础扎实。近几年来我市开展水污染治理攻坚战,加力推进防洪排涝工程建设,大力推进水资源节约利用,成效卓著,为我市构筑“大海绵”格局提供了强有力的基础支撑。 四、建章立制,初成体系。在探索实践的基础上,我市制定印发了《东莞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暂行办法》,落实了对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的全过程管控;制定了《东莞市海绵城市建设技术导则(试行)》、《东莞市海绵城市建设技术——低影响开发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设计标准图集(试行)》,以及《东莞市公园绿地海绵城市建设指引》《东莞市水务工程海绵城市技术指引》和《东莞市海绵城市建设项目施工及运行维护技术指引》《东莞市建筑与小区海绵城市建设指引》等一系列的海绵城市建设指导性、规范性文件,为我市海绵城市建设提供了技术指引、规范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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