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行河长制十年来,东莞持续深化河长制工作体系,用一套责任体系打通治水“神经末梢”,用三项关键制度拧紧管水“责任螺丝”,用七项重点任务绘就兴水“实景画卷”。从“墨汁河”到“碧玉带”,从“九龙治水”到“多部门一盘棋”、“一竿子插到底”,东莞以十年之功,书写了一份关于水的传奇答卷。值此河长制十周年之际,东莞市河长办推出系列报道,回顾十年治水、活水、兴水之路,敬请关注。
“河湖长+检察长+法官”共护一江清水
在东莞生活了大半辈子的“老疍民”梁伯,至今记得小时候跟着父辈摇船出狮子洋的场景——那时河涌清可见底,鱼虾在红树林根须间穿梭。可十年前回乡,穗丰年水道的水质变差了,群众都绕道走,连龙舟都划不动了。
令他欣慰的是,现在河水又变清了,白鹭重新盘旋在水道上空,沙田文化艺术中心每逢周末游客不断,疍家水上婚礼表演引得岸上人头攒动。
梁伯不知道的是,这背后站着一支特殊的“护水天团”——河湖长、检察长、法官。
河湖长、检察长、法官联合护水
十年来,东莞从“河长制”起步,到“河湖长+检察长+法官”协同发力,一条河湖治理的法治路径日渐清晰。
2017年,东莞河长制工作正式启动,构建起以党政主要领导为总河长的市、镇、村三级河长体系,全市1000多名河湖长主动扛下河湖治理保护责任。2022年,东莞建立“河湖长+检察长”机制。2024年,法官加入,形成“河湖长+检察长+法官”协同共治格局。

检察院、法院与市河长办建立信息共享、办案协作、联合工作、日常联络等4项机制,把环境公益诉讼与落实河长制紧密结合起来。同时实施“流域检察长分片包联”——由资深检察官挂点对接市级河长及流域责任单位,联合巡河、联合督办,形成了河湖监管保护的司法合力。
近年来,东莞检察机关联合河长办累计巡河53次,依法立案190件,提起公益诉讼或发出检察建议推动整改。从检察机关的公益诉讼“亮剑”,到法院系统的公正审判“兜底”,东莞正用法治力量为河湖长制注入刚性支撑,让“碧水绕城、人水和谐”的岭南水乡图景一步步照进现实。

“行政部门把问题‘拿上来’,检察长和法官从法律角度‘接得住’。”东莞市水务局相关负责人这样形容三方的协作逻辑。
“硬骨头”交给“法治利剑”
东莞河网密布,河湖长制推行十年,污水直排、侵占水域等“看得见”的问题有力整治,但跨区域污染协同处置、岸线历史违建清拆等“硬骨头”,单靠行政力量往往力不从心。但是“检察长和法官”加入以后,问题便迎刃而解。
这一机制的效果,在狮子洋治理中体现得尤为明显。珠江入海口狮子洋横跨广州南沙与东莞虎门,以往污染治理存在“各管一段”的困境。东莞二区检与广州南沙区检联合签订《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区域协作意见》,打破行政壁垒,对沙田、虎门、长安、滨海湾新区等临近珠江及入海口河流线索进行排查,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推动跨区域污染问题协同治理。

在某中型水库历史违建案中,“河湖长+检察长+法官”协同机制同样成为攻克难题的利器。该水库被侵占水域面积较大,涉及外籍、港籍业主,社会关注度高、整治难度极大。市河长办高位统筹,水务、城管等部门联合开展水政与综合执法,清理了30宗违建,但剩余6宗“钉子户”态度强硬、拒不整改。关键时刻,水务部门依法提起民事诉讼,法院提前介入释法明理,检察长协同约谈劝导,三方先后12次与业主面对面沟通,持续开展说服教育与警示告诫。在行政与司法双重压力及耐心劝导下,6户业主最终主动配合拆除,实现“零投诉、零舆情”平稳整治。
正如一位基层河长所说:“过去治水靠‘吼’,现在治水靠‘法’——有了检察长和法官的撑腰,我们说话更有底气,水也更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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