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2016-2017年度水利建设质量评价被省水利厅评为A级 |
今年8月份,省水利厅根据水利部《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办法》(水建管〔2014〕351号)和省厅《广东省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评价办法(试行)》(粤水建管〔2016〕35号),组织开展了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水行政主管部门2016-2017年度水利建设质量评价工作。根据省水利厅近日公布的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评价结果显示,在A、B、C、D四个等级中,东莞市水务局被省水利厅评为最高级A级(注:A级得分大于等于90分,满分100分),并列属全省9个A级单位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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