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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征集东莞市水务技术中心专家库入库专家的通知
2024-11-01 14:51:49 来源:本网


各有关单位及相关技术人员:

  为进一步加强我中心专家库建设,适应工程技术审查工作需求,现公开征集有关专业专家人选,进一步调整和完善东莞市水务技术中心专家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入库条件

  入库专家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能独立、客观、公正地提出意见建议,服从管理,自觉接受监督。

  (二)熟悉工程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熟悉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标准、规范、规程;具备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工程技术和管理经验,能解决实际问题并在所属专业领域业绩突出。

  (三)从事工程的有关专业工作,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不少于2年,或具备中级职称且从事水务工程相关工作满十五年。

  (四)身体健康,原则上年龄不超过70周岁,有参加评审活动的时间和精力。

  (五)入库期间没有从事违法、违规行为而受到过行政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的不良记录,没有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列入严重失信名单。

  专家库专家职责

  (一)承担中心技术项目审查工作,无特殊原因不得缺席或中途缺席审查工作规定的各个程序。

  (二)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审查工作并提出意见建议。

  (三)对项目成果进行质量评价。

  (四)配合中心做好项目成果的解释和答疑工作。

  (五)对修改后报告进行复审,对本人提出的意见逐条回复是否修改到位。

  (六)中心要求评审专家履行的其他职责。

  三、专家库管理

  东莞市水务技术中心负责专家库组建和日常管理工作。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将不定期补充入库专家和适时将不适宜继续从事审查工作的专家移出库。在库专家有信息变动的,本人应及时联系东莞市水务技术中心进行更新。

  入库程序及要求

  (一)申请材料

  1.《东莞市水务技术中心专家库专家资格申报表》(原件1份);

  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备原件核查);

  3.职称证书及有关执业资格证书(同上);

  4.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面A4纸上);

  5.《职称和职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查询证明书》截图,1份(关注“东莞人社”微信公众号或者访问“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广东省省本级专业技术网上申报系统”查询);

  6.其他相关材料。

  (二)申请程序

  申请人按申请材料要求准备好资料装订成册后申报。在职人员申报须经所在单位同意推荐。望各有关单位根据专家人选条件,结合实际,广泛择优符合条件的人员入库。申请人相关纸质材料可邮寄至东莞市水务技术中心(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寮步镇横坑横西五路8号,收件人:黄焕容,电话:0769-83230109),同时发送电子版及pdf扫描件至电子邮箱:“市水务局市水务技术中心技术室”OA邮箱。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

  (三)确定专家库名单

  东莞市水务技术中心负责组织对申请入库的专家进行资格审核,符合入库条件的专家将根据其工作经验和专长,进行分类登记管理。批准入库的专家将逐一通知,专家库名单不进行公示。东莞市水务技术中心有权不定期对专家库不能履行职责的专家进行调整。

  其他事项

  (一)在多个专业领域有较高造诣的复合型专家,可选择申报多个专业类别,其他的建议按从事专业技术经历申报。

  (二)如个别专家能力较强,水平较高,可自荐作为不同类型审查项目的组长。

  (三)申请入库专家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资历、阅历,一旦查实虚假,将按有关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东莞市水务技术中心专家库专家资格申报表.doc



东莞市水务技术中心

2024年11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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