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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水务局关于生产建设项目予以水土保持验收集中备案的通告(第一批)
2025-03-13 11:40:26 来源:本网


  为强化我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事中事后监管,推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七条、《广东省水土保持条例》第二十三条、《东莞市水土保持条例》第二十三条、《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的通知》(粤水水保函〔2024〕1173 号)、《东莞市水务局印发关于清理全市未办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生产建设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东水务〔2024〕264 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未办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生产建设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东水务〔2025〕8号),经现场核查,金地·山湖城建设项目等51个生产建设项目已无水土流失隐患,鉴此,我局对以上生产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予以集中备案。

  对以上通告内容有异议者,可在2025年4月11日前投诉举报,举报电话0769-26623029。

  特此通告。

  附件:水土保持验收集中备案的生产建设项目清单(第一批).pdf


东莞市水务局

2025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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