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园区、镇(街)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务工程运营中心,各市属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广东粤港供水有限公司: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防汛工作责任制,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我市中小型水库、4级及以上堤防、大中型水闸、大中型泵站防汛“三个责任人”予以公布。请各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按照《东莞市水利工程防汛三个责任人履职手册(试行)》的要求,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履职尽责。 特此通知。 附件:1.东莞市水利工程防汛三个责任人名单(2025年).xlsx 2.东莞市水利工程防汛“三个责任人”履职手册(试行).doc
东莞市水务局 2025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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