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行政审批 > 通知公告 浏览字体:   
东莞市水务局 东莞市公安局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东莞大堤(东江大道)相关路段实施限行限速措施的通告
2025-09-29 16:32:45 来源:本站


  东莞大堤堤路结合工程于2007年建成通车,属国家二级堤防。目前东莞大堤已运行近20年,因长期受超荷载车辆通行影响,多处堤防道路已出现不同程度的裂缝、沉降等损坏,其中石排段、企石段、桥头段较为严重。为保障堤防工程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堤防运行管理办法》《广东省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决定对东莞大堤(东江大道)相关路段实施限行限速措施,具体通告如下:

  一、限行范围

  1.东莞大堤石排燕窝村段(即东江大道石排水泥厂路段),桩号为25+900至26+500,全长600米。

图片11.png

  1.1东莞大堤石排燕窝村段

  2.东莞大堤企石博夏村段(即东江大道东平大桥往桥头方向约400米路段),桩号为45+700至46+300,全长600米。

  图片22.png

  1.2东莞大堤企石博夏村段

  3.东莞大堤桥头田新村段(即东江大道逆风潭水闸路段),桩号为58+650至59+250,全长600米。

图片33.png

  1.3东莞大堤桥头田新村段

  二、限行措施

  东莞大堤上述限行范围内,全天24小时禁止12吨(含)以上重型货车通行。限行车辆界定标准依据《道路交通管理机动车类型》(GA802—2019)执行。

  三、限速范围和措施

  东莞大堤全路段(南城周溪至常平朗洲桥)实施60公里/小时限速管控。

  四、特殊车辆‌

  执行紧急任务的军警、消防、救护、工程抢险等特殊车辆不受上述措施的限制;‌因公共安全、社会服务等需要,确需在禁行路段通行的,根据公安部关于优化城市货车通行证(码)管理的相关要求,可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办通行证(码),经批准核发通行证(码)后方可通行。‌

  五、施行日期与有效期‌

  ‌本通告自2025年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0年10月31日,违反本通告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为更好地适应本通告要求,自2025年11月1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设置1个月的执法缓冲期,除先前已实施限行限速的区域外,缓冲期内原则上对违反本通告的车辆予以警告处罚。

  特此通告。


  东莞市水务局            东莞市公安局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9月29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