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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废止《东莞市水务局关于水务建设市场信用的管理办法》意见的函
2025-09-29 16:40:29 来源:本站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营造更加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环境,经我局研究,现拟废止《东莞市水务局关于水务建设市场信用的管理办法》(东水务〔2021〕22号)。

  现征求各有关单位意见,请各单位于2025年10月14日下午下班前将反馈意见发送至“dg22830766@163.com”邮箱。(联系人:张泽伟,联系电话:0769-22830765)


  附件:东莞市水务局关于水务建设市场信用的管理办法(东水务〔2021〕22号)


  东莞市水务局

  202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