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山湖、滨海湾城市建设局,各镇(街)农林水务局、水务工程运营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适应我市水土保持方案和水土保持设施专项验收资料技术审查需求,经研究,拟面向全市遴选市级水土保持专家库专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资格人选的推荐范围 原则上从在我市长期从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设施验收、水土保持生态治理等相关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中遴选。 二、专家资格人选的基本条件 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正派,公正诚信,廉洁自律。 (二)从事水土保持工作及相关专业工作5年以上,具有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从事水土保持工作及相关专业工作10年以上,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三)有较高的水土保持专业技术水平,熟悉本学科、专业领域发展动态,能掌握并熟练运用水土保持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技术规范和要求开展工作。 (四)身体健康状况良好,年龄不超过60周岁(资深专家除外),且能保证有时间和精力履行专家的职责,能胜任现场踏勘和技术评审工作。 (五)非公务员和非参公管理人员。公务员和参公管理人员不得入选专家库。 三、程序和时间要求 (一)由个人提出申请,填写专家申请表并附符合专家资格基本条件的证明材料,在职人员应当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原则上各单位推荐专家人数不超过十人,申请材料由所在单位汇总后报送我局。申请表可纸质版报送,也可打印、签名后扫描发送至电子邮箱。各单位应于2025年10月30日前将推荐材料报送我局。 (二)经我局审查,确定入选专家库专家名单,并在东莞市水务局公众网上公示。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郭继成 联系电话:26623029,1509974**** 电子邮箱:dgstbc@163.com 联系地址:东莞市莞城街道汇峰路 1 号汇峰中心H区 6-31 室
附件:东莞市水土保持专家库专家申请表.doc
东莞市水务局 2025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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