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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石鼓泵站新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6-05-28 17:02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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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现将《东莞市石鼓泵站新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向公众公开,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及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东莞市石鼓泵站新建工程

  建设单位:东莞市运河治理中心

  项目地址:东莞市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规模及内容:石鼓泵站排涝设计流量120m³/s,总装机功率6000kW,选用3台竖井贯流泵,单泵设计流量40m³/s,单机功率2000kW,设计扬程1.79m,最大扬程3.96m。泵站顺水流方向依次布置有引渠、清污机闸、进水前池、进水池、进水闸门、主泵房、辅机房、出水闸门、出水池、出水箱涵、出水渠等建筑物。本工程等别为Ⅱ等,工程规模为大(2)型。主要建筑物为1级。石鼓泵站与待建的樟村泵站、海口庙泵站、石鼓节制闸一起控制东引运河城区段水位,与市区源头减排设施、雨水管渠等小排水系统、内河涌等大排水系统相结合,共同使东莞市市区近期2030年达到10年一遇内涝防治标准,远期2035年达到50年一遇内涝防治标准。

  二、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7HkJT3BYFtvIk0_3v8CQWg  提取码: Z8o6

  纸质报告书:公众可通过打电话、写信、发传真或邮件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索取纸质报告书。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的范围为受本项目直接、间接影响的公众,首先包括项目评价范围内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其他关心本项目实施和环境保护的有关专业专家、相关主管部门等。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7HkJT3BYFtvIk0_3v8CQWg  提取码: Z8o6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建议和意见,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并于公示期内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映,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意见日期、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便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七、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东莞市运河治理中心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769-27283668

  电子邮箱:52638489@qq.com

  联系地址:东莞市莞城街道运河西三路178号

  八、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中水珠江规划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联系人:彭工

  联系电话:020-85116007

  电子邮箱:1396866473@qq.com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沾益直街19号


东莞市运河治理中心

2026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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