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水务行业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部署,进一步规范水务建设市场秩序、强化行业监管效能,现将我市第二批3起水务行业招标投标领域违法行为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典型案例一:施工单位违法分包
广东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作为东莞市沙田镇某综合整治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单位,该公司在施工合同中没有约定,又未经项目法人书面同意,擅自将承接工程中的绿化工程、底泥无害化及底质改良工程分别专业分包给东莞市某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广东某生态环境科技公司,构成了违法分包的事实。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和第七十三条,2026年5月,东莞市水务局对广东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罚款19786.42元,对其法定代表人李某某罚款989.32元。
典型案例二: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2026年2月4日开标的东莞市某排水防涝提升工程,第一中标候选人长沙市某市政工程公司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李某某处于在建状态,属于“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2026年7月,东莞市南城街道办事处对长沙市某市政工程公司罚款72556.81元,对其参与该项目投标的直接负责人肖某罚款4353.41元。
典型案例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2026年2月4日开标的东莞市某排水防涝提升工程,第二中标候选人南宁市某市政工程公司其拟派项目负责人黄某某处于在建状态,属于“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2026年7月,东莞市南城街道办事处对南宁市某市政工程公司罚款72598.59元,对其参与该项目投标的直接负责人潘某某罚款4355.92元。
以上案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严重扰乱了我市水务行业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切实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范自身招标投标行为。
特此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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