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1年水务工作总结 (一)河长制工作深入推进。一是压实压紧河长责任。修订基层河长打卡巡河工作指引,建立河长履职档案,提请市四套领导班子示范挂点督办27条重点污染河涌治理,市镇村三级河长履职责任进一步压实。全市1044名河长和33名湖长累计巡河约6.87万人次,解决河湖问题约2.3万个。二是加大巡河监督力度。继续聘请第三方专职河湖巡查队对全市669条河涌实施全覆盖巡查,今年以来共巡查2939条河湖段,发现河湖问题2002个。河湖治理曝光台播出34期,曝光了74条问题河涌。市河长办交办督办事项179件,督促落实整改,形成发现问题、曝光问题、整改问题的工作闭环。三是强化河长考核问责。实施基层河长水质考核,将水质考核评价纳入市河长制考核体系以及镇级河长个人考核体系,在已有的1184个水质监测断面位置数据的基础上,新增近600个水质监测点,督促基层河长全力改善河涌水质。落实基层河长年度述职评议等制度,全市约谈通报履职不到位河长及部门负责人93人次,有力提升河长履职成效。 (二)防灾减灾工程加快实施。在防洪方面,将堤防达标建设纳入市政府硬任务及全市重点工作“双百”专项行动,加快推进沿海水乡片堤防达标加固、石马河上游四镇干流防洪及景观提升工程建设,分别完成堤防达标建设57.59公里、41.37公里,均顺利完成了年度任务。全市21个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区已基本完工,桥头与常平交界处水利工程、东莞市立沙联围海堤加固工程等重点项目已进入建设阶段,交椅湾新河工程准备施工。在治涝方面,全市累计开工整治27个易涝点,其中完成整治16个,超额完成了市政府布置的“完成10个内涝点整治”的年度硬任务。全市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0.28平方公里,印发《东莞市海绵城市建设管控指标豁免清单(2021年版)》,启动申报国家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工作。 (三)供水安全保障扎实有力。一是全力推进珠三角水资源配置工程及我市配套工程建设。按时交付珠三角水资源配置工程东莞主干线19宗用地及分干线8宗施工用地,顺利完成珠三角水资源配置工程东莞交水点的调整,全面启动五点梅水库群物理隔离工程、清淤工程,沙溪分水口至五点梅水库群连通管工程、松山湖水厂一期工程及配水管线工程等供水安全保障9大项目的前期工作,为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工程建成后承接好西江来水打好基础。二是推进城市供水设施更新提质。完成市第二、第四水厂取水口的迁移,全市关停镇村水厂10座,新建、改造老旧供水管网422公里,努力让群众喝上放心水、优质水。三是科学谋划抗旱保供水工作。组织对咸潮模拟及取水精细化调度等专题开展研究,制定了《2021-2022年枯水期东莞市抗旱防咸保供水工作方案》及6个子方案,作为抗旱的工作指引。加强对全市水厂、管网、水库水质的应急监测,指导供水企业错峰取水、联合调度,科学提高28宗有配套水厂的水库的蓄水量,最大程度保障我市的供水安全。 (四)河湖治理保护成效明显。一是高质量建设万里碧道。出台了《东莞市碧道建设总体规划》《东莞市碧道建设实施方案》,成立了市碧道建设工作组,统筹推进东江干流、东江南支流、石马河、东引运河等市级主干碧道工程,全市建成碧道约165公里,顺利完成省下达的不少于150公里的任务。二是全力推进河涌水环境综合整治。今年以来新增整治污染河涌217条,我局负责的城市建成区12条黑臭水体实现长制久清,顺利完成了东莞市河涌水环境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确定的641条污染河涌的治理任务,基本实现河涌消除黑臭。三是加强水政执法监管。组织开展东江南支流道滘段非法采砂联合执法百日行动,强化对水上采砂、洗砂的监管,重点督导完成海腾码头违建项目拆除整改工作。 (五)水务公共服务管理不断优化。一是优化行政审批程序,我局政务服务事项全部进驻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今年以来办理行政审批及其他事项1498宗。二是大力推进“供水一张网”整合。印发了《东莞市“供水一张网”整合工作方案》,成立了由市长担任组长、分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的市级领导小组及市级工作专班,全力推进整合工作。目前全市26个镇已完成了供水资产评估及评估报告定稿编制、整合方案及转让合同确认等工作,基本实现全市“供水一张网”整合。三是强化排水防涝管理。督促各园区、镇(街)按照“市区范围不低于2万/公里,其他范围不低于1万/公里”的要求落实了排水防涝经费。完成了全市范围约3200公里排水(雨水)管网的清淤疏浚工作。在东城街道试点应急防涝建设,在茶山镇试点“小海绵微改造”积水点整治工作,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成效。四是加大水库移民扶持力度。中央及省市下拨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4253万元,惠及水库移民21737人。五是创新投融资模式。用好政府专项债券加快推进水务工程建设,目前已发行16.69亿元专项债。六是强化水务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重点领域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全市水务行业出动约1.7万人次,检查水务生产经营单位约5100家次,排查隐患1264项,已督促整改1258项,有力确保水务行业安全形势稳定。 二、2022年水务工作计划 (一)加快推进水务防灾减灾建设。一是加快防洪工程体系建设。加快推进石马河上游四镇干流防洪及景观提升工程,计划完成30公里。加快沿海水乡片堤防达标加固,计划完成50公里。加快推进峡口河道工程、峡口节制闸、峡口水闸二期等项目的实施。按照“一库一策”的要求,细化整改措施,加强质量监管,确保今年完成12宗三类坝水库的除险加固任务。二是加快易涝点整治。下达2020—2021年新增加的易涝点和积水点整治任务清单,力争2022年完成15个易涝点的治理。三是统筹推进全市海绵城市建设。完善我市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健全海绵城市建设考核评估、激励机制等政策,建设一批彰显海绵城市理念的示范项目,全力以赴做好创建省级和国家级海绵城市示范市的申报工作。 (二)加快推进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动工建设五点梅水库群物理隔离工程和清淤扩容工程、沙溪分水口至五点梅水库群连通管工程、松山湖水厂一期工程及一期配水管网工程、芦花坑水厂一期工程及一期配水管网工程等7个项目,完成江库联网原水绕松木山水库及莲花山—马尾水库段原水管道工程前期工作并力争动工,完成大溪水怀德水库扩建工程可研阶段的工作,进一步优化我市水资源配置格局。 (三)加快推进供水安全保障建设。一是不断提升供水品质。深化全市“供水一张网”整合工作,督促市水务集团每年制定全市老旧供水管网新建改造年度计划,确保2022年底完成新建、改造老旧供水管网不少于500公里,全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稳定控制在10%以内。加快制定全市二次供水抄表到户的具体实施方案,分步推进二次供水接管和改造工作。二是系统长远谋划抗旱保供水工作。全面落实我市抗旱防咸保供水“1+6”方案,严格落实水库蓄水目标以及旱情期间行业用水计划,加大节水宣传力度,立足最不利情形做好抗旱工作。针对可能发生的极端干旱情况,做好随时实施东江南支流应急拒咸工程的相关准备,保障好我市第三水厂及上游水厂的取水安全。 (四)加快推进河湖生态环境复苏。一是深化河涌水环境综合整治。加强对全市河涌水质的监测,对近年来尤其是2021年完成整治并消除黑臭的河涌开展效果评估,落实长制久清措施,进一步消除劣V类水质,巩固全市河涌水环境整治成效。二是不断强化河湖管护。推进河湖“清四乱”工作管理网络化、网格化、数字化和智能化管理,开展打击非法采砂、洗砂、堆砂等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维护好河湖安全和水生态安全。三是全面推进碧道建设。根据市碧道建设总体规划,围绕“一环一网、多廊串珠”总体布局,高质量建设碧道不少于150公里,重点推进东江干流、滨海湾至松山湖等碧道建设,使河湖碧道成为东莞市生态文明建设的亮丽名片。四是持续压实基层河长责任。继续落实河长述职制度,严格执行河长制工作责任追究与基层河长考核要求,充分发挥监督考核的指挥棒作用,强化成果运用;落实基层河长巡河打卡工作指引,督促指导各级河长加强河湖巡查,建立河长履职档案,切实提高巡河履职的质量和效果。 (五)进一步提升水务治理能力。一是完善水务规划体系。出台全市水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以及《东莞市水务发展“十四五”规划》,启动《市区防洪排水治涝规划(2021-2035)》及全市防洪排涝规划编制,修编《东莞市城镇供水专项规划》,为做好全市堤防建设、内涝防治、供水管理、河涌整治等工作提供科学的依据和指引。二是推进水资源的集约节约利用。完善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按照省压减东江干流10%取水量的要求合理确定区域取用水总量,严格水资源用途管制。强化规划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从严从紧实施取水许可制度。积极培育水权交易市场,对用水总量达到或超过总量控制指标的镇街,原则上要通过水权交易解决新增用水需求。三是优化排水管理体制机制。逐步推进全市排水“一张网”运营管理,规范统一维护标准,结合城市防洪及海绵城市建设,强化排水方案审查机制,重点落实规划管控、系统治理,加强建设项目排水防涝设施管控。四是完善水务设施管护机制。编制市级水利工程标准化实施指南、考核标准及实施方案,用3年时间完成全市水库,中型以上水闸、泵站及二级以上堤防管理标准化工作。加快完成全市村管水库全部收归镇级集中管理工作,推动将村、社区、企业或其他组织管理的各类型水利工程收归镇街(园区)水务部门管理。加快智慧水务建设,动工建设一期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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