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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水务局2023年工作总结和2024年工作计划
2024-02-01 09:17:40 来源:本网


  一、2023年主要工作成效

  (一)河湖长制工作持续走深走实。一是完善制度机制。建立挂牌督办制度,修订完善基层河长水质考核、河长制约谈、责任追究等制度文件。二是启动幸福河湖建设。编写东莞市幸福河湖动员令和石马河幸福河湖创建方案,规范和指导镇街开展幸福河湖建设工作。三是统筹推进碧道建设。开工建设石马河碧道(上游四镇段)、滨海湾至松山湖碧道等主干重点碧道,完成东江干流、东江北干流、东江南支流、东引运河-寒溪河等碧道前期可研编制,建成碧道140公里。四是强化河湖管护。全市各级河长累计巡河超8.1万人次,解决问题近1.8万个;市河长办播出河湖治理曝光台26期,曝光问题河涌85条,对其中22条河涌整改情况进行了“回头看”,发出交办督办函97份,有效督导镇街落实巡河护河主体责任;开展河湖管护专题警示教育,力争补齐河湖管护工作短板。

  (二)水务基础投资建设强势推进。围绕年度52亿元投资目标,以水务工程建设为重点,稳步推进水务基础投资建设。全市96宗项目开工89宗,项目开工率91.75%,累计完成形象进度84.17亿元,项目支付进度48.75亿元,已纳统项目82宗,项目纳统率为98.8%。一是高位统筹推进。提请市政府组织召开水务工程指挥部会议15期,涉水重点工程推进会4期,共商议议题55个,有效解决项目推进矛盾问题。二是强化检查督导。建立“一周一通报、半月一调度、每月一总结”机制,制定重点水务项目督导分工表,对重点水务项目每月至少开展一次现场督导,有效推进项目建设进度。三是用好专项债券和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申请政府专项债券23亿元;5宗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项目基金支出率均达100%。

  (三)防灾减灾基础不断夯实。一是完善水旱灾害防御体系健全完善“指挥调度、预报预警、预演预案、抢险保障”四个体系,全面提升水旱灾害防御能力。全市118宗水库、65座大中型水闸、93座中型泵站、18宗山塘全部落实防汛“三个责任人”;成立东莞市水文局,补齐预报预警短板;组织镇街开展物资调度训练演练,组织市级水上防洪救援队和全市民兵轻舟骨干训练;对市、镇两级仓库进行全覆盖排查,督促镇街(园区)落实物资储备保障;完成省级海绵示范阶段评估工作,修编海绵豁免清单,用好海绵专项补助资金,发挥海绵减灾效益。二是推进防灾减灾工程建设。完成55公里堤防建设,超额50公里的堤防建设任务;完成7宗三类坝水库除险加固;完成9个易涝点整治;动工建设旗岭水闸扩建、峡口节制闸、市区南侧分流工程等工程。

  (四)供水安全保障能力稳步提升。一是加快推进珠三角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东莞主干线、分干线28宗施工用地全部完成交付,主干线于10月底全线贯通,东莞分干线已基本完工;稳步推进沙溪分水口至五点梅水库连通管工程、五点梅水库物理隔离工程及清淤扩容工程,动工建设江库联网原水绕松木山水库段及莲花山-芦花坑水厂原水管道工程,松山湖水厂一期工程建成并具备生产运行条件,完成罗田水库东莞侧征地拆迁核查并协同属地启动征拆工作,为实现东西江双水源供水打下坚实基础。二是狠抓水资源管护。大力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狠抓计划用水管理,推动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任务和水权交易改革,荣获“广东省2022年度水效领跑者城市”称号。三是提升供水保障质量。开展水厂排泥水设施建设及水厂设备升级改造,加强供水主干管网互联互通建设,推进市政供水管网更新改造,累计投入39612.69万元,新建、改造市政公共供水管网约910.75公里,全市供水管网综合漏损率下降约0.7个百分点;强化水质监测,全市水厂出厂水水质综合合格率为100%,管网水水质综合合格率为99.98%,二次供水水质综合合格率为99.19%,均优于国家95%标准要求。

  (五)河湖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整治建成区新发现12条黑臭水体、新基河和央督重点河涌横竹河,巩固消黑成效;推进全市河湖“清四乱”,完成水利部下发遥感图斑初步核查,经省水利厅复核通过率100%,列入“四乱”问题图斑整改销号率100%;省级主要河道四乱问题销号率95.96%,市级主要河道四乱问题销号率66.8%;牵头组织18次联合执法,严厉打击河道非法洗砂洗泥及非法采砂行为。

  (六)水务现代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一是坚持党建引领全面工作。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第一议题”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86篇;积极参加第十一届市直机关“先锋杯”工作创新大赛;推进党建进工地到一线,促进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二是加强水务行业监管。开展镇街园区主要河道名录划定工作,加快构建省、市、镇主要河道三级监管责任体系;开展243宗水利工程管理标准化建设,完成27宗水库大坝安全监测设施、22宗水库坝顶硬底化建设;制定《东莞市水务工程评定分离招标管理办法》,开发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信息系统,规范水务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完成《东莞市城镇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修编,编制《东莞市供水行业监督管理办法》,落实供水水质行政抽检,督促供水企业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加强水土保持监管,完成9.39平方公里水土流失治理,完成1条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强化江心岛(洲)保护和水土流失治理工作。三是优化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一照通行”“一日办结”“证照分离”“电子证照”等政务服务,行政审批事项实现1天办结,通过市民服务中心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办理事项1013宗;推进简政放权,与镇街签订2023年行政委托协议。四是强化水务人才队伍建设。用好“水务讲堂”“水务学堂”两个讲学双促平台,组织20期培训,培训学员超7000人次,有效促进水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推动学术交流制度化、具体化、常态化。

  二、2024年工作计划

  (一)系统强化水务发展规划顶层设计。以高水平规划引领高质量发展。印发实施东莞市防洪(潮)排涝规划和市区内涝治理专项规划,指导防洪(潮)排涝、内涝治理工程建设,保障全市防洪(潮)排涝安全;完成东莞市水网建设规划报批,从防洪减灾、水资源保障、水生态环境保护和智慧管理等方面,系统谋划东莞市水网工程建设的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开展东莞市绿美水系建设规划编制,结合东莞市水系和城市建设情况,推进碧道建设、滨水岸线绿化建设;开展东莞市水资源综合规划修编,重新梳理东莞市水资源及其开发利用现状,分析新形势下东莞水资源管理要求,构建东莞水资源新供水格局。

  (二)全力以赴完成投资建设任务。坚持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坚定方向不偏、中心居中,集全局之力、穷全员之智,全力以赴完成年度投资建设任务。一要做好增发国债24宗项目建设及资金支付,成立局国债投资水务建设项目协调工作专班,加强项目调度,落实专人挂点帮扶,确保涉国债项目6月底前全部动工,年底全面完成国债资金支付。二要积极谋划新项目,科学制定投资计划表,加强前期工作统筹力度,强化与相关部门、镇街沟通协调,确保计划内工程能如期开工,争取将更多项目纳入年度投资盘子。三要加强续建项目推进力度,强化统筹协调和检查督导,落实项目台账管理、专人跟踪、分管领导分片督导,下大力解决建设资金和用地保障等制约工程实施的“卡脖子”问题,力争完成更多实物工作量。

  (三)着力夯实防灾减灾基础。完善防御体系,落实镇街防汛主体责任,增强基层人员履职能力;推动《东莞市排水条例》立法和“排水一张网”管理;推进水文建设,将重要水文站点委托东莞水文分局管理,推动“东莞市水文信息采集系统升级改造项目”“东莞市山塘新建信息采集项目”落地。推进工程建设,全面完成石马河上游四镇干流防洪工程、旗岭水闸改扩建工程、常平桥头交界处水利工程等建设;推动莞龙桥至峡口段新建峡口节制闸工程、东引运河寒溪河流域综合治理未整治段(桥头段)堤防达标工程开工建设;推动望牛墩、麻涌、道滘、中堂及沙田镇剩余未达标堤防的实施进度,计划完成30公里堤防达标建设;加快推进剩余易涝点整治,按照“属地属事”原则落实易涝点整治责任分工;推进水利工程安全鉴定和除险加固,消除安全隐患。

  (四)加快完善供水安全保障。加快推进供水保障工程建设,推动江库联网原水绕松木山水库及莲花山-芦花坑水厂原水管道工程主体段建设,完成江库联网工程竣工验收,完成沙溪分水口至五点梅水库群连通管工程、松山湖水厂一期工程及配水管线、芦花坑水厂一期工程及配水管线、五点梅水库物理隔离工程、五点梅水库清淤扩容工程等重点水务工程建设,完成罗田水库恢复正常蓄水位征地拆迁工作;推进水厂改造,督促樟木头镇完成簕竹排水厂改建;开展供水管网改造一、二期工程,新建、改造供水管网500公里,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下降0.5个百分点;深化“供水一张网”,指导供水企业推进居民住宅小区二次供水抄表到户。

  (五)持续改善河湖生态环境。动态更新全市河湖“一河(湖)一档”数据,开展主要河流河湖健康评价和“一河一策”实施方案修编,推进河湖常态保洁工作,开展两次流域集中清漂专项行动,健全小微水体长效管护机制,改善小微水体水环境,恢复小微水体调蓄和景观功能;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用好河湖“四乱”问题管理系统,建立“四乱”问题清单,推动“四乱”问题动态清零,杜绝已销号河湖“四乱”问题反弹;重拳打击非法洗砂洗泥执法行动,跟进三个海砂淡化场建设和投产,疏堵结合完成出海水道洗砂洗泥央督问题整改;发布幸福河湖建设动员令,推动全市幸福河湖建设,力争申报1个省级幸福河湖试点创建;推进主干碧道工程建设,新建碧道不少于80公里;印发《东莞市水经济试点建设工作方案》,推动不少于1个水经济试点项目。

  (六)提高水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一是持续做好河湖长制落实《东莞市河湖长制监督检查办法》,压实各级河长责任,规范基层河长做好河湖管护巡查工作;加强河湖巡查暗访力度,建立河湖问题动态台账,强化考核问责;强化河湖长制工作与河湖保护检察监督、生态损害公益诉讼衔接,严厉打击河湖违法行为。二是强化水利设施管护。完成河湖管理范围、水利工程管理保护范围划界确权工作;推进全市中型以上水闸、水库、泵站以及三级以上堤防省级标准化管理工作,开展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监督检查,推动中型以上的泵站和水闸、二级以上堤防收归由镇街管理;持续开展妨碍河道行洪问题排查整治,以“零容忍”态度坚决遏制新增违法违规侵占河湖问题。三是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严控取水许可审批,加强计划用水,坚持节水优先,力争高耗水行业节水企业建成率达到100%、节水高校覆盖率达到75%以上,做好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创建工作。四是严格供水管理。开展《东莞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东莞市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理办法》修编,强化供水水质监督管理,完善供水行政处罚流程,制定供水行业监督管理办法,切实加强供水监管水平。五是加强水土保持监管。建立水土流失治理和生态清洁小流域项目清单,做好2024年省对市水土保持考核工作,加快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创建工作。六是加强水务人才支撑,实施水务人才队伍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搭建水务系统干部库人才库,强化队伍监督管理,加强人才队伍培训,为水务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

  (七)固守水务安全稳定底线。加快推动水务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落地,完成“六项机制”试点建设工作;开展水务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水务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分租式厂房安全大检查等安全生产综合性检查工作,压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持之以恒抓好党风廉政,始终保持反腐败的高压态势,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深挖细查“四风”问题,为水务事业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