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水政监察支队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招聘行政执法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岗位职责 1、负责对水资源进行动态监测,对水事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取水户实施日常监管,依法保护水资源; 2、受委托依法征收水资源费及其他水行政事业费; 3、协助处理水事纠纷,参与水行政复议、应诉、理赔、听证等工作的具体事务; 4、协助查处涉水违法案件; 5、承担上级部门交办的相关事务。 (二)报名条件 1、具体岗位要求:行政执法岗。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 3、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4、学历学位专业、职称等相关条件: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法学相关专业或技术职称。 5、有志于从事水务事业,具有扎实专业基础知识,较强的专业技能水平。 6、没有违反计划生育、违法犯罪和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等纪录。 7、本市户籍人员或者在本市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可应聘; 8、年龄在35周岁以下,条件优秀者可放宽年龄要求。 二、薪酬待遇 参照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聘员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时间: 招聘公告即日起至11月30日。 网络报名:报考人员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报名,提交报名资料(邮箱:335463914@qq.com)。 (二)报名所需资料及资格审核 根据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录用资格。 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事先填写好的《人员报名表》一份(正反面); 2、个人简历; 3、身份证扫描件或复印件; 4、户口簿扫描件或复印件(户头与本人户籍当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 5、学历证书及验证证明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6、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 7、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或电子照片1张。 以上材料一式一份。 (三)测评相关事项 录用单位通知符合资格审查要求的报名人员进行测评,测评内容包括:报考者综合素质、口头沟通和表达能力以及所报类别专业理论知识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择优聘用。测评结果另行通知。 四、用工形式 本次招聘采用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聘员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69-22204785,联系人:张小姐 邮箱:335463914@qq.com 附件: 人员报名表 东莞市水政监察支队 2019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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