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和优化营商环境的精神,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工作,自发布公告之日起,市水务局建设工程项目市级审批事项进驻市民服务中心政务大厅二楼建设工程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进驻事项
市水务局第一批16项建设工程项目市级审批事项进驻市民服务中心政务大厅,其它依申请办理事项将逐步进驻,详见下表。
序号 | 事项名称 | 事项类型 |
1 | 洪水影响评价审批 | 行政许可 |
2 | 取水许可 | 行政许可 |
3 |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企业投资项目) | 行政许可 |
4 | 对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的报备 | 其他行政权力 |
5 | 因工程建设需要拆除、改动、迁移供水、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审核(合并事项) | 行政许可 |
6 | 水利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 行政许可 |
7 | 市属供水、排水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查 | 行政许可 |
8 | 水利基建项目招标文件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 |
9 | 市属供水、排水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文件备案 | 公共服务 |
10 | 水利基建项目招标投标情况报告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 |
11 | 市属供水、排水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情况报告备案 | 公共服务 |
12 | 水利基建项目(施工、监理)合同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 |
13 | 水务工程质量安全监督 | 其他行政权力 |
14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即供水、排水工程施工许可) | 行政许可 |
15 | 供水、排水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 |
16 | 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政府验收(即水利工程竣工验收) | 其他行政权力 |
二、办理流程
审批事项进驻市民服务中心政务大厅,采取“综合窗口线下收件、出件”形式办理。申请人须向市民服务中心政务大厅综合窗口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经审批同意后由市民服务中心政务大厅出件(出具批复文件)。
三、进驻时间
自发布公告之日起,16项建设工程项目市级审批事项进驻市民服务中心政务大厅办理。申请人办理其他依申请办理事项,仍继续到市水务局办事窗口办理(汇峰中心H座6楼),直至市政数局发布公告关闭各部门办事窗口为止。
申请人前往市民服务中心办理相关业务,可以现场取号办理;也可以先通过“莞家政务”微信公众号进行预约(详见附件),预约成功后按照预约时间前往办理。申请人如选择邮寄服务,应在申请表中填写清楚收件地址、收件人以及联系电话,邮寄服务费用由申请人自理。
市民服务中心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路199号东莞市民服务中心政务大厅(原市会展中心)。对外服务时间:9:00-12:00,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预约指引
“莞家政务”微信公众号预约指引流程(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
“莞家政务”使用手册
东莞市水务局
2019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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