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东莞市水务局深化简政强镇事权
改革实施方案(第一批)》的通知
各中心镇人民政府、沙田镇人民政府(虎门港管委会)、松山湖、生态园管委会:
《东莞市水务局深化简政强镇事权改革实施方案(第一批)》业经市简政强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备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东莞市水务局深化简政强镇事权改革实施方案(第一批)》.doc
东莞市水务局
2013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