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规划概况
近年来,随着东莞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供水事业也在同步飞速发展:《广东省东江流域水资源分配方案》、《东莞市水资源综合规划》、《东莞市水务发展“十二五”规划》等规划报告陆续编制完成;东江与水库联网供水一期工程即将完成,近期有望具备通水条件;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工程已进入规划阶段,远期西江来水有望成为东莞市又一水源;规模化水厂的建设及其供水范围进一步扩大,水厂的升级改造和管网改造逐步推进。同时,东莞市现况供水也存在一些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水资源总量限制,供需矛盾更加突出;供水水源单一,缺乏原水应急储备;供水方式多样化,供水系统布局有待优化;村级水厂数量众多,出水水质差,需要关停整合;供售水产销差大,管网改造需求迫切;饮用水卫生标准提高,对现有净水工艺提出更高要求。
在上述背景下,东莞市的水资源约束条件以及水资源配置格局均有所变化,进而影响到东莞市水资源的合理利用以及城市供水布局的调整,同时随着东莞市水务一体化改革的不断深化,对供水系统优化及供水安全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迫切需要开展《东莞市城镇供水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指导东莞市供水系统规划建设,确立安全、高效的供水模式,优化供水布局,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保障供水安全,实现全市水资源的合理利用。
本规划期限为2012~2030年,规划基准年为2012年,其中近期至2020年,
远期至2030年,规划以2020年为主。规划区范围为
东莞市辖区范围内的28个镇、4个街道和4个工业园区,总面积为2465平方公里,规划重点为城市建成区。
规划总体目标为:
确立合理的市政供水模式,构建安全、高效的市政供水系统,实现东莞市水资源的合理利用,最终确保全市供水的安全保障目标。
实现水厂布局调整、定位及服务范围确定、水厂升级改造、管网优化改造、系统应急保障的技术指导,优化供水格局,构建安全、高效的市政供水系统,着力实施“放心水工程”建设,大力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实现同城同网同质的供水目标,及安全优质供水的行业发展目标。
规划分目标为:
(1)安全保障目标
①城市供水综合保证率≥95%;
②应急保障措施:应保证事故和特殊情况下的应急供水。
(2)水质目标
①2020年,东莞市供水水质在满足《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中规定的106项水质指标的基础上,色度、浊度、pH值、耗氧量、铁、锰达到更高的水质标准;
②2030年,东莞市供水水质在2020年水质目标的基础上提出更高目标的展望。
(3)供水管网漏损控制目标
①管网漏损率:2020年≤10%;2030年≤8%。
(4)供水服务目标
①供水普及率≥98%;
②城市供水管网抢修及时率≥97%;
③城市信息化服务水平:建立一套网络化信息服务系统,实现统一的监测、监管体系。
规划方案:
2020年东莞市供水水源将形成以东江为主,以江库联网工程、东深引水工程为辅,同时结合各镇街水库的供水水源布局。
根据供水方式的不同,东莞市分为集中供水区域和自供水区域,集中供水区域水厂通过管网联通为自供水区域部分镇街补充供水。
集中供水区域由市级水厂和镇内自有水厂联合供水,供水范围主要为东莞市中部和西部区域,包括市区、寮步、厚街、大岭山、沙田、虎门、长安、虎门港、长安新区、中堂、望牛墩、麻涌、洪梅、道滘、横沥、东坑、大朗、松山湖、生态园共22个镇街及工业园区。集中供水区域2020年总需水量为461.6万m
3/d,规划保留13座水厂,并新建江库联网配套水厂4座(方案二时为2座),配套水厂总设计规模为130万m
3/d,集中供水区域2020年水厂总数为17座,总设计规模合计为528万m
3/d。规划关停25座水厂,规划关停供水规模合计44.75万m
3/d。
自供水区域主要由镇内自有水厂供水,供水范围主要为东莞市东部和沿江区域,包括高埗、企石、石排、横沥、石龙、茶山、石碣、桥头、常平、谢岗、樟木头、黄江、清溪、塘厦、凤岗共14个镇街。自供水区域2020年总需水量为238.4万m
3/d,规划保留25座水厂,包括新建1座水厂,水厂总设计规模为265.2万m
3/d。规划关停43座水厂,关停供水规模合计71.6万m
3/d。
综上所述,规划2020年东莞市共保留水厂37座,新建水厂5座(方案二时为3座),关停水厂68座。2020年东莞市总需水量为700万m
3/d,水厂总设计规模为793.2万m
3/d,总富裕供水规模为93.2万m
3/d,水厂规模后备率为13.3%,符合《城市供水行业2010年技术进步发展规划及2020年远景目标》中对水厂后备能力的要求。
2030年东莞市供水水源将形成以东江为主,以江库联网工程、东深引水工程为辅的供水布局,同时西江引水工程通水后,东莞市可利用水量进一步增加,提高了水量保证率,江库联网工程配套水厂将形成双水源取水条件,供水安全性进一步提高。
根据供水方式的不同,东莞市分为集中供水区域和自供水区域,集中供水区域水厂通过管网联通为自供水区域部分镇街补充供水。
集中供水区域2030年总需水量为448.4万m
3/d,保留14座(方案二时为12座)水厂,保留水厂总设计规模为521万m
3/d。规划关停3座水厂,规划关停供水规模合计7万m
3/d。
自供水区域2030年总需水量为231.6万m
3/d,保留21座水厂,保留水厂总设计规模为245.2万m
3/d。规划关停4座水厂,关停供水规模合计32万m
3/d。
综上所述,规划2030年东莞市共保留水厂35座,关停水厂7座。2030年东莞市总需水量为680万m
3/d,水厂总设计规模为766.2万m
3/d,总富裕供水规模为86.2万m
3/d,水厂规模后备率为12.7%。
二、规划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规划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
①废水:施工人员的生活废水和施工作业的泥浆水、冲洗水等施工废水的影响。
②废气:施工扬尘及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燃油排放的汽车尾气的影响。
③噪声:施工过程中所使用机械设备等施工噪声的影响。
④固体废物: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开挖弃土等的影响。
⑤生态影响:施工过程中对水厂、泵站场址和管道、堤坝沿岸植被的破坏,水土流失,施工过程中扬尘和噪声对野生动物的影响,水工构筑物水对生生态的影响。
规划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主要环境影响:
①废水:水资源分布的改变对东江水体自净、潮汐和压咸的影响,对水库水质的影响,自来水厂排泥水对受纳水体的影响,管理人员的生活污水。
②噪声:自来水厂和泵站的设备噪声的影响。
③固体废物:自来水厂的排泥,管理人员的生活垃圾的影响。
④生态影响:水资源分布的改变对东江和水库的水生生态的影响。
三、规划方案综合论证结论
本规划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符合《东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0~2015)》、《广东省东江流域水资源分配方案》、《东莞市水资源综合规划》及《东莞市水资源分配方案》等上层规划要求;符广东省及东莞市环境保护规划的要求,与环境功能区划要求相协调,规划目标符合东莞市城市可持续发展要求;规划项目布局符合东莞市发展需要,总体上本规划具有合理性和环境可行性。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规划环评在与相关规划协调性分析的基础上,针对规划实施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了预测、分析和评价,提出了针对性的生态保护和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在认真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防治措施及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后,规划的工程设施的建设及运营所产生的不利影响可以减小到最低程度,是可以达到规划的各项环境保护目标的。从环境保护角度出发,本规划是可行的。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和相关资料查阅的方式和期限
本次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可向可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联系方式:
东莞市水务局 地址:东莞市莞城区汇峰路1号汇峰中心H座6楼;
电话:0769-22832705,电子邮件:165428759@qq.com;联系人:李工。
广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地址:广州市天河南一路24号;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在东莞市范围进行。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包括公众对该规划在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联系方式如上文所列。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起,10个工作日内向规划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东莞市水务局
2014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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