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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影洲围中心涌水环境综合整治示范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公告
2015-01-16 16:25:10 来源:本网

    《挂影洲围中心涌水环境综合整治示范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已编制完成,即将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根据原国家环保局颁布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文)和广东省环境保护局发布的《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项目环保管理公众参与实施意见〉的通知》(粤环〔2007〕99号)的有关规定,现将环境影响报告书向公众公示。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1. 项目名称:挂影洲围中心涌水环境综合整治示范工程
    2. 项目性质:改、扩建
    3. 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中心涌高埗镇及石碣镇所属行政范围内,工程主要内容包括:水利工程、桥梁工程及景观绿化工程三大部分内容。
    (1)水利工程:①新建拦污节制闸1~7 号;②新建中心涌调水动力泵站系统;③扩建沙腰水闸和石碣水闸 ;④整治中心涌长2.2km明渠; ⑤ 对塘厦涌1.27km、北排涌2.1km、林卢涌2.41km进行清障; ⑥整治大洲排水渠1.1km、沙腰排水渠0.9km、石碣排水渠1.25km; ⑦ 新建中心涌自动化控制系统。
    (2)桥梁工程 :新建桥梁6座、改造桥梁5座、拆除重建桥梁6座。
    (3)景观、绿化工程 :建设景观节点,营造区域景观亮点,主要以桥面立体绿化、植物提升、河涌驳岸加固或景观优化为主,景观整治范围约20hm 2
    本工程建设总投资约32895.76万元,工程总工期约21个月。
    二、建设项目污染情况
    工程主要的环境影响因素为施工期临时占地对植被的破坏,施工活动造成的水土流失,施工场地机械、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和扬尘,施工机械和车辆维修和冲洗产生的生产废水的排放,以及施工人员进驻现场产生的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河涌清障及河道整治产生的淤泥及工程弃渣对环境的影响。运行期的环境影响主要包括泵站运行产生的噪声影响以及挂影洲围内河涌排污、排涝对东江南支流水源保护区水环境的影响。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在施工工区设置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处理设施,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和化粪池处理后 排入市政管网;机械及车辆冲洗含油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冲洗用水;基坑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或外排。施工场地通过合理布置施工机械设备置,对设备采取消声和减震措施,并严格控制施工作业时间,合理安排施工进度,施工场地洒水抑尘、蓬布遮盖、封闭防护,装运含尘物料的运输车辆加盖蓬布等措施避免或减缓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淤泥须经无害化处理后资源利用或填埋,工程弃渣运至指定渣场;生活垃圾由建设方统一收集后运至当地垃圾处理场。 搞好施工场地的拦挡和排水措施、施工完毕后及时绿化裸露地表,可以减少对区域内生态环境的影响。运行期泵站厂房采用全面的消音、隔声处理,优化厂区布局等措施后,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各水闸和泵站严格执行运行调度方案,可避免对水源地水体造成影响。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工程新建拦污节制闸,截污入厂;增设动力泵站,扩建水闸,提高河道水动力;对河涌进行清障,布置景观绿化,有利于水环境的改善和生态环境的恢复。从总体上看,要实现中心涌水质目标,需综合实施引水增容、清淤疏浚、截污、治污等整治措施,走陆地污染源治理和河道水环境整治相结合的多渠道、多层次、多方位的治污途径,同时更应加强监督管理和执法力度,建立废水排放监督系统,严格控制新污染源,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实施点源和面源的全面控制。
本工程在采取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可使工程的不利影响得到较大程度的减缓,使环境不利影响降低到自然与社会环境可承受的限度内。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只要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注重对自然、生态环境和社会环境的保护,挂影洲围中心涌水环境综合整治示范工程无重大环境制约因素,从环境影响的角度,其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本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方式和时间
    1、登陆http://dgwater.dg.gov.cn/(东莞市水务局政务网站)和http://www.gpdiwe.com/(广东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网站)查阅;
    2、前往 东莞市运河治理中心索取和查询。
    3、公众意见征求时间: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调查范围及对象:建设项目影响评价范围内的民居 、文教机构、医院、民间组织、企业、政府部门等。
    2、征求意见的主要内容:(1)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2)对本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的意见和建议;(3)对本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3、公众意见征求时间: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七、公众参与的主要方式
    公示期间,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反映本工程建设与环保方面相关的意见和建议。反映人需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1)建设单位:东莞市运河治理中心
        地址:东莞市石碣镇滨江中路挂影洲管理所
        联系人:尹工      联系电话:0769-86332317
    (2)环评单位:广东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116号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20-38356982
        联系邮箱: huang.xd@gpdiwe.com



                                                                                                          东莞市运河治理中心
                                                                                                              2015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