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有关规定,提高取水计量设备的可靠性和准确性,我局正在开展我市第二批取水户取水计量设备校准检定工作。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现请各有关单位协助做好如下工作:
一、我局委托了广东省计量科学研究院东莞分院(以下简称“东莞计量院”)对我市已安装取水计量设备的部分取水户(第二批)进行取水计量设备检定工作,请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东莞计量院做好取水计量设备检定工作。请各单位将联系人名单(附件1 联系人表)于2013 年12月10 日前传真至我局水资源管理科。
二、请东江水务有限公司通知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第六水厂如实填写好《取水户取水计量设备调查表》(附件2),并协助东莞计量院做好相关取水计量设备检定工作。
三、请各单位收到通知后,迅速将《取水户取水计量设备调查表》(附件2)发送至所管辖的已安装取水计量设备的取水户(具体名单见附件3),并要求其如实填写,东莞计量院将于检定计量设备时回收调查表。
特此通知。
附件:1、取水户取水计量设备检定工作联系人表
2、取水户取水计量设备调查表
3、东莞市取水户取水计量设备检定名单(第二批)
东莞市水务局
2013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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