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园区管委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设计单位:
《东莞市海绵城市建设管控豁免清单(2023 年版)》已经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同意,现印发实施,请遵照执行。
《东莞市海绵城市建设管控豁免清单(2021 年版)》自本通知印发之日始废止。
附件:东莞市海绵城市建设管控豁免清单(2023 年版)
东莞市水务局
2023 年 4 月 17 日
(联系人:郭继成;电话:22830715)
《东莞市海绵城市建设管控豁免清单(2023年版)》的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