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市属园区涉水事务有关单位,局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平安东莞”和省建设厅关于加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系统建设的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大对在建水务工程(含供水、排水、水利及水污染治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力度,及时掌握施工现场动态,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经研究,决定对在建水务工程施工工地实施视频监控。现将《东莞市水务工程施工工地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市水务局反映。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印发《东莞市水务工程施工工地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办法》的通知(东水务【2013】291号).pdf
东莞市水务局 2013 年12 月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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