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水利工程建设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暂行)》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水务局、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厅直属各单位:
为规范我省水利工程建设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完善应急预案体系,我厅制定了《广东省水利工程建设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暂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东省水利厅
2013 年11 月25 日
附件: 广东省水利工程建设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暂行).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