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3-01-18 11:18 浏览量:-
字号:【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东莞市水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完善机制,规范流程,加大水务部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力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高水务工作透明度,有效发挥水务信息服务作用。

  (一)主动公开信息工作情况。全年通过局公众网站、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官方微信等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2447条。其中,通过局公众网站发布各类信息1299条,通过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发布信息733条,通过“东莞水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313条,通过“东莞水务”南方号发布信息102条。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全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22件,涉及海绵城市设计相关规范材料、东莞市易涝点区域信息和居民用水收费标准等内容,均已全部按《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要求按时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情况。加强水务领域政府信息工作统筹管理,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细化局办公室主办职责,明确各科室协办职责,进一步规范水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公开时间、公开程序和公开方式,落实常态化管理检查。

  (四)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通过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缩减网站数量,提升网站质量,优化网站服务,确保网站安全,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重要作用,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五)监督保障情况。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按照填报《东莞市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和“三审三校”审批表》、科室负责人审核、保密员审查、分管领导审批的程序,严格落实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流程。坚持每周对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进行自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存在问题,第一时间落实上级通报问题整改,提交整改报告。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6

1

7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8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7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8026.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0

1

2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6

1

1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2.重复申请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3.其他

 3

 3

(七)总计

 20

 2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市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不足之处,例如信息公开时效性、准确性需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业务水平和主动公开意识有待加强。

  下来,市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主要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常态化监管,严格执行内容发布“三审三校”制度,意识形态和保密安全必校,全程痕迹管理,资料留存归档。对所发布的信息先审后发,做到严格审核,及时发现和纠正错漏信息,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二是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应公开尽公开”和上级有关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的工作要求,积极推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规范化建设工作,切实做到“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把信息公开作为长期的动态工作落到实处,提高水务工作信息透明度。三是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不断提升信息公开业务能力和水平,增强主动公开意识,提高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的能力,充分发挥好信息公开的桥梁作用。积极推送重要政策文件信息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有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充分发挥信息发布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