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2年,东莞市水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完善机制,规范流程,加大水务部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力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高水务工作透明度,有效发挥水务信息服务作用。
(一)主动公开信息工作情况。全年通过局公众网站、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官方微信等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2447条。其中,通过局公众网站发布各类信息1299条,通过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发布信息733条,通过“东莞水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313条,通过“东莞水务”南方号发布信息102条。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全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22件,涉及海绵城市设计相关规范材料、东莞市易涝点区域信息和居民用水收费标准等内容,均已全部按《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要求按时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情况。加强水务领域政府信息工作统筹管理,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细化局办公室主办职责,明确各科室协办职责,进一步规范水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公开时间、公开程序和公开方式,落实常态化管理检查。
(四)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通过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缩减网站数量,提升网站质量,优化网站服务,确保网站安全,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重要作用,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五)监督保障情况。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按照填报《东莞市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和“三审三校”审批表》、科室负责人审核、保密员审查、分管领导审批的程序,严格落实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流程。坚持每周对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进行自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存在问题,第一时间落实上级通报问题整改,提交整改报告。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市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不足之处,例如信息公开时效性、准确性需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业务水平和主动公开意识有待加强。
下来,市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主要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常态化监管,严格执行内容发布“三审三校”制度,意识形态和保密安全必校,全程痕迹管理,资料留存归档。对所发布的信息先审后发,做到严格审核,及时发现和纠正错漏信息,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二是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应公开尽公开”和上级有关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的工作要求,积极推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规范化建设工作,切实做到“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把信息公开作为长期的动态工作落到实处,提高水务工作信息透明度。三是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不断提升信息公开业务能力和水平,增强主动公开意识,提高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的能力,充分发挥好信息公开的桥梁作用。积极推送重要政策文件信息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有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充分发挥信息发布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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