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东莞市政府政务公开实施细则》的要求,现公布东莞市水务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策法规及政务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建议受理情况、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下一步工作计划等六部分组成,内容涵盖东莞市水务局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的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概述
2017年,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市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安排部署,我局不断巩固政务公开成果,规范政务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突出公开重点,提高公开水平,水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一)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建立完善政务服务责任制度,落实好局公众网政务公开信息责任分工;根据上级关于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最新要求,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东莞市水务局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完善规范性文件征集意见、政策解读、咨询投诉等工作的程序,促进政务服务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

(二)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围绕群众关心关注的水务热点难点问题,在公开基本内容的基础上,加强了对河长制工作、供水水质监测、水务工程招投标、水资源管理、防汛防风、水土保持、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以及涉水行政审批等内容的公开,最大限度满足广大市民群众对水务政务信息公开的需求。
(三)创新政务公开的形式。按照“规范、明了、方便、实用”的原则,通过市政府政务公开网、市水务局公众网、省水利厅和省住建厅政务信息网等平台,以及水务APP、报纸媒体、微博微信、公开栏、电子屏等多种形式,全面做好政务信息公开,进一步丰富完善了政务信息公开的途径和形式。
(四)突出政务公开的重点。围绕市、局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突出做好全局财政预算、“三公”经费、年度工作报告、规范性文件、行政审批事项、供水水质公报、水资源公报、水务行政执法等与人民群众利益紧密相关的政府信息,使公众及时了解我局水务工作情况。
二、主动公开本机关信息情况
2017年度,我局水务公众网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63条,其中,概况类信息更新17条,政务动态信息430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916条,有效提升了水务政务公开的透明度。

在信息公开目录方面,2017年共公开60条财政信息,包括30条财政预决算信息,30条“三公”经费信息;共公布供水水质月度公报12份;共公开行政审批办理信息359件;共发布更新政策文件信息24条,涉及节水、河长制、水土保持、水资源管理、河道整治、水务工程建设等方面。为了便于有关部门和广大群众了解新政、把握新政、用好新政,增设了政策解读栏目,用于对国家、省市以及我局制定的涉水政策文件进行解读说明;针对我局重点推动的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2017年10月13日在市行政办事中心北楼一楼会议厅召开业务讲座,由我局主要领导对《东莞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进行解读,参与人数达150人。
10月13日,全面推行河长制部署会议结束后举行了业务讲座,由我局倪佳翔局长对《东莞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进行解读。
此外,我局还积极通过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发布水务工作动态、水务活动、媒体关注的重大水务政策等信息,2017年东莞市水务局微博共发布信息163条,东莞水务微信共发布信息273条。同时,进一步强化了东莞水务微信公众号平台作用,增加了微政务、微服务、微汛情等功能,与市民网友构建起了积极互动的桥梁。

完善东莞水务公众号平台功能
三、依申请公开本机关信息情况及咨询建议受理情况
2017年,我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2份,内容涉及居民生活用水量等方面,均已按规定回复申请人。在局公众网首页按要求设有12345政府服务热线等信访渠道入口,同时在网站增设咨询投诉栏目,切实实现多渠道收集民意诉求。2017年,我局按程序在时限内处理了12345热线转来信访件184宗,信访登记109件,以及局公众网咨询投诉9件,另外,共办结人大建议7件、政协提案11件,主要涉及海绵城市、河道整治、二次供水等问题,处理完成率均达100%。
四、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全年没有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支出,没有收取申请人任何费用。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全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案件。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创新丰富政务公开方式。深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坚持创新载体、完善制度,坚持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作为公开的重点,及时公开城市供水水质、内涝整治、防灾减灾、水土保持、工程政策等政务信息,以及按照2018年全市政务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内容,及时公开我市出台的有关河长制度文件或配套政策,发布河湖管理保护相关信息等内容,确保群众能够及时了解最新的水务动态信息。畅通我局和群众互动渠道,切实提高政务公开的社会效益。
二是完善相关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局门户网站建设,加强网站12345政府热线、咨询投诉处理的督导机制,健全信息发布审批工作,建立信息公开保障机制,确保信息实时公开和更新,形成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实现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三是深化政务服务功能。根据政务服务发展需要,加快信息资源共享,加快完善行政审批速度,简化申请材料,优化办理流程,提高网上全流程办理率,用更高标准的要求为群众提供更高质量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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