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东莞市政府政务公开实施细则》的要求,现公布东莞市水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建议受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下一步工作计划等六部分组成,内容涵盖东莞市水务局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的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概述
2018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执行“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政府信息公开原则要求,严格按照《2018年全市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分工方案》和《东莞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栏目更新规范》,通过我局公众网、信息公开网站、官方微信、政务微博、新闻媒体等方式,在网站水务资讯、政务公开、审批公告、财政信息、水质公报、审批办事指南、政策解读、河长制专题、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以及公共资源配置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三大重点领域等方面做好公开工作,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我局工作的透明度,加强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同时,根据我局新三定方案,及时更新班子成员个人履历和分工情况,各科室职能和科室联系电话号码,并在局公众网首页显著位置设有12345政府服务热线、网上信访、咨询投诉等信访渠道入口,实现多渠道收集民意诉求,切实方便群众咨询与投诉。此外,依托“广东政务服务网”,将审批事项办事内容、办理依据、审批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时限等要素对外公开,完善服务事项目录,优化网上办事流程,方便群众网上办事。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我局通过局公众网站、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官方微信、政务微博、新闻媒体等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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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过局公众网站公开信息情况。 2018 年,我局通过单位公众网站公开各类信息共 1198 条,其中:水务资讯信息 250 条,基层动态 288 条,通知公告信息 61 条,审批公告信息 386 条,民意征集信息 6 条,水土保持信息公开 183 条,其他各类信息 24 条。同时,根据《 2018 年全市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分工方案》,严格按照分工要求,由我局牵头落实公开河长制信息,在局公众网首页河长制专题公开河长职责、河湖概况、监督电话等内容。
(二)通过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信息情况。2018年,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各类信息共969条,其中:工作动态205条、基层水事253条、通知公告6条、政策文件16条、财政信息70条、统计信息13条、行政审批368条、人事任免7条和其它信息31条。并根据全市统一部署,积极推动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以及公共资源配置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三大重点领域公开工作,制定并公开三大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明确公开范围、公开渠道等,并通过专栏及时公开项目信息。

(三)通过其他媒体主动公开信息情况。2018年,我局通过“东莞水务”微信公众号、“东莞市水务局”新浪微博、《东莞日报》《东莞时报》《南方日报》《南方都市报》等报纸报刊等媒体平台,广泛公开报道水务相关工作。还积极参与了2018年“阳光热线”直播节目、“一把手谈乡村振兴”、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一把手”访谈等主题采访活动。
三、依申请公开本机关信息情况及咨询建议受理情况
2018年,我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9份,内容涉及河道范围内违章建筑、供水设备、河道砂场整治等方面,均已按规定回复申请人。共受理阳光热线、12345 热线、信访局、来电来信来访等渠道反映的市民信访投诉案件321宗,已按时办结321宗,按时办结率100%,来访来信来电者均对回复情况较为满意。另外,共办结人大建议11件、政协提案12件,主要涉及河涌整治、河长制建设和二次供水等问题,处理完成率均达100%。
四、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全年没有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支出,没有收取申请人任何费用。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全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案件。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公开信息发布要通过规范审批,落实专人审查公开的信息内容和保密性,减少或杜绝公开信息内容错误、链接失败等情况出现,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准确性。
二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定期开展人员培训,及时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强化工作人员的理论知识和信息公开业务素养。督促全局各科室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栏目更新规范,及时提供信息发布。
三是创新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充分运用我局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平台向群众主动推送公开信息,全面提升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便捷性,并定期举办全市性重点专题新闻发布会,回应社会关注度高的热点话题,提升影响力。
东莞市水务局
2019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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