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若在违法取水过程中作假,将会面临哪些惩罚?
水博士:若拒绝接受取水监督检查或者弄虚作假的:根据国务院《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52条的规定,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取水许可证。
而伪造、涂改、冒用取水申请批准文件、取水许可证的:根据国务院《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56条的规定,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并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问:若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将会受到什么惩罚?
水博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65条第1款的规定,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强行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单位或者个人负担,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问:未经同意修建水工程、桥梁、码头和其他拦河、跨河、临河建筑物、构筑物,铺设跨河管道、电缆,会受到什么惩罚?
水博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58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65条第2款的规定,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补办手续,逾期不补办手续或经补办手续未被批准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拆除,逾期不拆除的,强行拆除,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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