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东莞市2020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东法治委〔2020〕5号)的部署,紧紧围绕构建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任务,进一步加强水务法治工作,为我市水务工作实现更高水平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现将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市水务局党组书记、局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要求,紧紧围绕构建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任务,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时学习《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东莞市水土保持条例》《民法典》等新颁布(修订)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树牢依法治水意识, 强化全面依法治国理念,积极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积极推动水务地方立法,依法履行治水管水职能,努力建强水行政执法队伍,深化水务行业监管,将依法治水管水兴水落实到具体工作中。2020年,积极推动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指示征集并确定局年度重大决策事项,提议制定《东莞市水务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度》,推动《东莞市水土保持条例》立法工作,带队打击非法采砂执法4次等,审议重大复杂的行政决策事项,全面领导依法行政工作,水务法治建设工作取得积极进步。 市水务局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全面统筹推进法治建设,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法规科牵头、业务科室配合的良好工作格局。在政府机构改革中,保留局机关政策法规科编制,配备3名法律专业人员,将依法行政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做好人员经费保障。每年制定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向市政府和省水利厅提交包括依法行政等工作在内的工作总结,汇报各项工作的进度、成效、突出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安排等情况。2020年,政策法规科分别于2020年7月份和2021年初两次汇报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根据工作实际不定期向领导小组组长请示汇报工作,重大复杂事项提交领导小组讨论研究,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和困难,制定措施予以解决。12月份,我局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在全面总结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的基础上,查找存在的问题及提出建议措施。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我局组织全体党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与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和中央精神对标对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局全体党员认真参加理论学习教育活动,结合阅读政治理论辅导教材、文件、报刊,利用学习强国、云课堂和东莞干部培训网络学院自学等方式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和“十六字”治水方针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等。 (三)着力提高依法防控能力,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1.制定疫情防控政策文件。成立东莞市水务局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下发《关于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紧急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相关工作的通知》《倡议书》《东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水务行业企业复工复产管理服务专项工作方案》《关于支持在建水务工程复工的通知》。 2.加大疫情防控执法力度。对局水务系统820名干部职工是否从高风险地区返莞及时进行了全面排查。会同市生态环境局对全市范围内83所医院的医疗污水进行水质监测和规范排放进行检查。下发《关于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供水安全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自1月28日至3月底,累计对全市供水厂行业抽检和企业自检水样共15405个。组织开展全市水务工程建设工地人员的排查登记工作,累计排查人员超过3000人。 (四)健全政府运行机制,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1.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是建立健全《东莞市水务局重大行政决策制度》《东莞市水务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东莞市水务局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办法》《东莞市水务局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办法》《东莞市水务局公平竞争审查办法(试行)》制度,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二是每年年初我局依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中重大行政决策范围的规定,在全局范围内征集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经局务会讨论,确定年度重大行政决策后,由政策法规科指导其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的规定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的制定程序。三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我局依据《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积极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购买了法律服务,让法律顾问参与到依法行政工作中来,有效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 2.做好行政审批改革相关工作 (1)进驻市民服务中心审批小组工作情况。我局审批小组已完成政务服务事项全部进驻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并使用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进行统一收件、出件。目前,我局进驻市一体化政务服务网的依申请事项59项,其中已将42项中的部分权限委托下放给镇街(园区)行使。2020年,由市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收件的办件量有1584宗,其中,行政许可488宗。委托审批代表小组现场审批的办件量为828宗,分别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企业投资类)266宗;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报备283宗;水利基建项目招标文件备案173宗;水利基建项目招标投标情况报告备案60宗;水利基建项目(施工、监理)合同备案46宗。 (2)研究2020年深化“放管服”改革重点工作。根据市政府工作安排,我局研究提出了水务领域2020年推动“放管服”改革的重点工作:一是建设“东莞市水务局水务工程建设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取消相关审批事项;二是新增取水许可及延续取水许可承诺办理时限由45个工作日压减至9个工作日,变更取水许可承诺办理时限压减至1个工作日;三是新增取水许可对取水量较小且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的建设项目论证编制的水资源论证表实行备案承诺制。 (3)调整实施省级权责清单事项。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一批省级权责清单事项的决定》(粤府令第270 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实施一批省级权责清单事项的决定》(粤府〔2020〕1 号)有关要求,我局梳理总结了涉及我局此次调整实施事项共27项(包括委托地级以上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实施10项、取消9项和重心下移8项),及时做好落实和衔接。 (4)做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根据《东莞市水务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方案》《东莞市水务局“双随机、一公开”实施办法(试行)》的整体部署,对照《东莞市水务局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东莞市水务局随机抽查执法人员名录库》《东莞市水务局随机抽查执法对象名录库》,我局公布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人员名录库、“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制度,并对抽查事项清单中的事项进行随机检查,检查结果按批次在局公众网上公布,2020年我局公布了223个抽查对象,随机抽查65次。 (5)做好行政审批评估、评价等相关工作。一是做好“互联网监管”能力第三方评估工作,我局在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上认领了省级确定的全部市县级监管事项,认领率100%,监管目录清单形成以后,我局组织业务科室按照各板块上传监管数据,做到有监管数据的监管事项数据100%覆盖。二是做好2019年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评价工作,我局对局2019年度以来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深入总结和认真自评,形成了《东莞市水务局2019年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以及相关情况表,并在公众网上公告,接受社会监督评价。三是做好我市国家营商环境评价工作,我局立即强化组织领导,准备佐证材料,统筹安排施工许可证、“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执法信息公开、政务诚信、政务服务等二级指标的配合填报工作。四是做好2020年度省级政府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第三方调查评估迎检工作,我局成立迎评工作专班,对局的数据挂接率、即时办、全网办、综合窗口受理率、电子证照等方面进行了自查整改。 (五)健全完善水务法规制度 一是推动立法工作。2015年启动《东莞市水土保持条例》的立法工作,经过立法调研、条例起草、多次征求意见并修改、专家论证及经市委、市人大、市政府等有关决策会议审议等程序后,于2020年4月29日经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批准通过,并于2020年7月1日起施行。二是做好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对2020年制定的8份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征求公众意见、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局务会讨论等制定程序。三是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制定印发《东莞市水务局公平竞争审查办法(试行)》,今年我局对128份通知进行审查,经审查均不存在妨碍市场统一和公平竞争的情况。 (六)严格坚持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一是制定《东莞市水务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度》,明确局科室、直属单位水行政执法职责,理顺了职责分工与相互之间的工作衔接问题。二是完善水务案(事)件审理系统建设工作,促进案件办理标准化。 2.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等三个办法。一是完善执法公示信息。我局将2020年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年度执法数据等信用信息上传至“双公示”、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公示,并对上传数据和更新情况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二是执法全过程记录。我局对执法程序启动、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执法过程,主要以文字为主,辅之以录音、录像的形式对执法行为进行记录并归档,确保全过程留痕和可追溯管理。2020年,购置2台无人机及15台执法记录仪,提高执法保障能力。三是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我局制定了《东莞市水务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对列入清单范围的6类事项均要求进行合法性审查,并严格贯彻落实。 3.做好执法队伍的管理工作。一是对镇街执法证办理情况开展督导工作。我局邀请相关镇街来我局座谈,督促、指导其解决办证困难,尽快落实办证工作,并取得了良好效果。二是做好执法人员与执法证的管理工作。2020年我局水务系统共133个人参加了执法证考试,其中36个人申请新领执法证,97个人申请换证。三是严格按照《加强执法证管理和执法培训的工作方案》,监管指导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要求其认真履行法律规定的执法程序。四是加强执法人员的培训。全年组织安排50多人次参加各类执法培训,并在11月下旬举办了为期四天的全市水行政执法培训班。 4.做好行政处罚工作。2020年,我局进一步加大水政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各种水事违法行为。我局水政监察支队共出动执法车辆约380车次、执法船艇148船次、执法人员1660人次,共查处、处置水事违法行为120宗,其中纠正水事违法行为77宗,案件19宗,处以警告的5宗,罚款8宗,共处罚18万元。 5.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我局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加强对执法人员的管理,推进规范文明执法行为,2020年无新的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案件。 (七)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紧紧围绕《东莞市水务系统“七五”普法规划》工作部署,我局认真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深入推进宪法宣传贯彻。举办宪法培训班,12.4宪法宣传日期间通过悬挂横幅、设置宣传栏、网络宣传等方式举办普法活动,组织水务系统国家工作人员学习宪法。根据《广东省普法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学法考试的通知》,我局组织水务系统国家工作人员参加包括宪法在内的专题学习,并全员参加了考试。二是大力宣传民法典。制定《东莞市水务局民法典普法责任清单》,按照责任清单组织局工作人员观看民法典公开课,局党组会上学习了民法典相关内容;组织公务员(含参公)79人学习民法典,并参加学法考试,通过率达100%;在我局公众网、微信、微博进行民法典宣传活动。组织下属单位通过悬挂横幅、设置宣传栏等方式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三是举办《东莞市水土保持条例》普法宣讲会,水务系统约130人参加了宣讲会。四是做好法治政府建设成效宣传工作。为响应中央依法治国办组织的全国首次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我局积极撰写宣传资料,对我局近五年的法治政府建设特色与成效进行总结,在局公众网、微信、微博等渠道进行宣传。五是积极开展2020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反恐怖宣传教育活动。 二、存在的问题 (一) 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等三个办法中存在的问题 由于行政执法公示办法没有指定统一的录入平台,现在存在多个平台录入信息,容易造成混淆;平台间不能实现信息共享,存在需重复录入信息的情况,降低了工作效率。 (二)法治宣传存在的问题 在法治宣传教育方面,宣传方式较为单一,形式不够丰富,创新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2021年工作计划 (一)根据省、市工作部署,继续做好行政审批改革相关工作,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优化营商环境。 (二)做好简政强镇工作,就事权下放调整与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加强沟通,计划在2021年下半年完成行政委托工作。 (三)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工作机制。贯彻实施国家《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计划在2021年第一季度完成征集局重大决策事项工作,并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决策;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加强合法性审查工作。 (四)继续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等三个办法,组织做好执法信息的录入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法制审查工作;积极与市司法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加强沟通协调,加深对办法的理解和掌握,查漏补缺,完善各项工作。 (五)深入推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水行政执法队伍的管理培训工作,做好执法证申领工作。 (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挖掘普法宣传教育的渠道,开发更多丰富多彩的法治宣传教育方式,提高法治宣传教育效果。 (七)加强执法人员的培训,不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各类执法培训,并计划2021年下半年举办一次水行政执法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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