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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水务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2-01-29 16:51:24 来源:本网

  2021年,东莞市水务局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东莞市2021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东法治委〔2021〕3号)等文件的部署,紧紧围绕构建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任务,进一步加强水务法制工作,为我市水务工作实现更高水平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现将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2021年,局党组会议学习市委常委会会议决定通知事项〔2021〕136号,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会议要求,要认真做好中央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各项准备工作,压紧压实迎检责任,全力支持配合,充分展现我市法治政府建设的经验成果。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专题学习扩大会,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传达贯彻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精神,学习《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市水务局党组书记、局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要求,紧紧围绕构建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任务,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时学习《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新颁布(修订)的法律法规,科学、民主、法治化开展重大决策事项,审议重大复杂的行政决策,组织开展打击非法采砂联合执法百日行动,打击河道洗砂、泡砂专项行动,依法履行治水管水职能,努力建强水行政执法队伍,深化水务行业监管,将依法治水管水兴水落实到具体工作中。

  市水务局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全面统筹推进法治建设,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法规科牵头、业务科室配合的良好工作格局。在政府机构改革中,保留局机关政策法规科编制,配备3名法律专业人员,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将依法行政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做好人员经费保障。每年制定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向市政府和省水利厅提交包括依法行政等工作在内的工作总结,汇报各项工作的进度、成效、突出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安排等情况。政策法规科每年度两次汇报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根据工作实际不定期向领导小组组长请示汇报工作,重大复杂事项提交领导小组讨论研究,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和困难,制定措施予以解决。

  三、切实转变优化政府职责

  (一)推动“数字政府”改革。我局积极推动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的实施工作,申请了“东莞市水务局”和“东莞市水务局36号执法章”的电子印章,15个电子证照已投入使用,现我局行政审批事项均可出具电子证照,实现100%全程网办,为政务服务“四免”优化及一网通办打下良好基础。

  (二)推进政务服务便民。2021年度,共使用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进行统一收件出件、办理的事项共1664宗,其中,行政许可事项657宗,其他事项825宗,水保监测报告182宗。经授权审批代表小组现场办理的招标文件备案、招标投标情况报告备案、施工监理合同备案的事项共315宗。

  (三)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我局在全省率先实现用水“零成本”、“一键”便捷办理的基础上,实现“马上办”、“就近办”、“非接触办”,简化外线工程用水接入审批,实现“免办规划许可”、“并联审批”、“容缺办理”等创新举措,提升办事便利度,在2021年广东省营商环境评价中,我局牵头的“获得用水的指标”排名全省第五。

  (四)规范审批办理流程。9月8日,我局发布《东莞市水务局关于涉水行政许可办理流程的公告》,将专家评审、会议审查、征求意见、现场核验、公示公告等环节一并纳入我市市民服务中心窗口和一体化政务服务系统统一管理。

  (五)做好“双随机、一公开”。我局及时组织公布了最新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人员名录库、“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制度,并对列入抽查事项清单中的事项进行随机检查,检查结果按批次在局公众网上公布。2021年我局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的事项总共有17项,实施单部门抽查26宗,部门联合抽查1宗。

  (六)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按照《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2021年广东版)》《广东省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2021年版)》梳理出涉及我局的市级审批权限,进一步推进优化取水许可审批服务,并每月报送改革进展情况,目前已取得初步成效。

  四、积极推进放权授权工作

  (一)加快推进简政放权工作。1.调整优化简政放权事项。我局对照办事大厅的政务服务事项,厘清委托下放的政务服务事项底数,并结合工作实际和镇街意见提出4轮优化调整意见。经统计,我局目前共下放50项事权;2.进一步梳理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478个事项的委托、授权情况,完善委托授权相关信息,确保信息的完整准确。

  (二)推动镇街综合执法工作。1.制定授权事项的业务指引。我局制定了执法依据、执法操作流程、自由裁量标准等,并发送至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2.举办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我局分别于今年5月和11月组织举办了2期镇街综合执法培训和全市水行政执法培训。我局相关业务科室、直属单位以及各镇街综合执法办公室、农林水务局、水务工程建设运营中心业务骨干约318人次参加了培训;3.开展镇街综合执法调研工作。我局向各镇街发放了《执法及行政委托下放事项情况统计表》,汇总统计了相关信息,并就行政委托、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承接情况到现场座谈调研。

  五、加强水务规范执法工作

  (一)监督指导水行政执法工作。1.我局对约31宗案件进行案卷审查、出具行政处罚法制审核意见书,组织召开案件集体讨论会,法律文书审核等;2.做好水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我局制定了《东莞市水务局水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实施方案》,对照《水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办法(试行)》进行自查并落实整改。水利部珠江委员会于8月11日对我市进行水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我局积极准备佐证材料进行汇报,珠委对我市水行政执法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二)规范水行政执法工作。1.为规范行政执法工作,我局进一步明确水事行政执法、行政审批有关问题:一是严格依法开展行政执法,强化案件的审核把关,压实直属单位与镇街责任,严格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二是严格依法实施行政审批,强化行政审批集体决策,坚持行政许可能放则放,应放尽放原则;2.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等执法三项制度工作。一是完善执法公示信息。我局管理执法两平台、互联网+等16个执法公示网站,定期组织相关科室录入行政执法相关数据,完善相关信息。梳理、汇总2021年度行政执法年度数据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填报上传。二是推动执法全过程记录。我局对执法过程主要以文字为主,辅之以录音、录像的形式对执法行为进行记录并归档,确保全过程留痕和可追溯管理。三是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我局制定了《东莞市水务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对列入清单范围的事项均要求进行合法性审查。四是组织开展执法两平台培训。12月14日,为了执法人员熟练操作执法两平台的操作,我局邀请了两平台开发方的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教学,我局20名执法人员参加了培训。

  (三)做好执法队伍管理工作。我局积极组织各科室、局下属各单位做好执法证报名申领和换证工作,按照《加强执法证管理和执法培训的工作方案》,监管指导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目前,我局持证人数为254人,其中本年度新增持证人数26人,过期换证人数140人。

  六、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

  (一)做好法治政府迎检工作。为做好中央法治督察迎检工作,我局拟定了依法治国自查报告,填报《督察事项完成情况自查表》《问题清单表》《亮点清单表》,制定了迎检工作方案,准备相关档案资料待查,对中央法治自查中发现问题立行立改。

  (二)推进法治第一责任人履职自查自评。我局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对照履职情况填写《2021年工作考评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自评表》。

  (三)做好法治政府建设自查工作。我局积极收集资料,统计数据,对照规定认真总结了近年来贯彻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形成工作报告,并在水务局公众网上公示。

  (四)协助做好法治广东迎检相关工作。为了配合法治广东抽检工作,我局多次与相关部门沟通,深入研究文件,积极自查整改,收集、准备资料并及时提交,根据要求参加现场考评。

  (五)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我局对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中重大行政决策范围的规定,确定水务工程建设科的“沙溪分水口至五点梅水库群连通管工程”作为市水务局2021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我局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的规定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的制定程序。

  七、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

  (一)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2021年,我局对《东莞市建设项目用水节水管理办法》、《东莞市水务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及投诉处理规则》等6份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程序检查,严格履行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

  (二)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我局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对现行有效实施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经清理,我局不存在不合理罚款的规定,其中,《东莞市河道堤防管理规定》《东莞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不符合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其他要求,《东莞市河道堤防管理规定》已经公告废止,《东莞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报司法局进行修订。

  (三)指导规范性文件制定。一是对规范性文件立改废情况及时作出调整并向社会公布,对临近有效期的规范性文件及时督促相关科室进行评估,及时废止或者开展修订工作。二是对省市多份规范性文件提供法律意见。      

  (四)做好法律文件把关工作。2021年,我局审查协议、合同、授权书、招投标文书约134份,对各类业务提供法律意见65宗,参加抽取招标人代表约38次,对193份征求意见稿提出法律意见,对4份市政府请示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

  八、做好行政诉讼复议工作

  2021年,我局认真做涉水诉讼、复议工作,其中复议2宗,行政诉讼2宗,民事诉讼3宗。为依法履行应诉工作,我局指派政策法规科负责行政应诉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准备被诉行政行为相关的事实、证据、依据、程序等材料,提出应诉答辩意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以及人民法院的通知进行答辩、举证、出庭应诉和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

  九、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一)组织全体人员按照学习考试时间按时完成学考任务,并取得了优秀的成绩。

  (二)积极组织全局人员参加长江保护法知识竞赛工作。

  (三)开展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宣传活动。11月29日,我局前往东莞城市学院参加“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宪法宣传进校园活动,派发《以案释法》《取水许可制度与水资源费征收》《节约用水宣传小册子》等宣传资料,12月3日,我局组织观看省水利厅开设的《弘扬宪法精神 建设法治政府》宪法专题讲座。

  (四)组织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在办公区域设置宣传栏、悬挂宣传标语的形式以及局公众网、微信公众号等进行涉水法律法规宣传。

  十、存在问题及2022年工作重点

  (一)存在问题及解决措施

  一是在简政强镇工作中,部分镇街由于人员数量和专业结构不足,存在承接下放事权积极性不高,开展事项较少的现象。二是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方面,由于行政执法公示办法没有指定统一的录入平台,在实际工作中执法单位工作人员需分别在多个平台重复录入执法信息,平台间不能实现信息共享,降低了工作效率。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将加大对下放镇街事项的跟踪管理,通过加强对镇街承接事项重点专题培训、派员跟班学习、加强巡查指导等方式积极提升镇街的水事行政能力。此外,通过加强与司法局沟通,严格落实两平台录入制度。

  (二)2022年工作重点

  1.做好执法案件的全面审查,对相关文件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2.规范水行政执法,完成我局自由裁量权标准修订,完善细化水行政执法制度,确定2022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并严格履行决策程序;3.继续优化、转变政府职责相关工作。深入推进水务“放管服”改革,推动落实行政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制度。调整水事行政执法、行政审批有关事项,调整事项权责清单。加强对各园区、镇(街)涉水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修订《东莞市水务局“双随机、一公开”实施办法,制定随机抽查年度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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