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东莞市水务局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东莞市2022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东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意见》《关于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的实施意见》等工作任务要求,紧紧围绕构建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任务,进一步加强水务法治工作,为我市水务工作实现更高水平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现将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局党组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局党组通过“第一议题”,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二十大报告中的依法治国精神,要求全局紧紧围绕构建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任务,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全面依法治国理念,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各项决策部署,努力建强水行政执法队伍,深化水务行业监管,保障我局依法行政,做到以法治水,以法兴水。 (二)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重点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法治东莞建设规划(2021-2025年)》相关内容。 (三)全体党员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各党支部和党员重点学习内容,要求全局各科室、单位在工作中加强法治理论学习,提升运用法治思维解决业务问题的能力。组织党员干部以集中学习、个人自学、交流研讨等多种方式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结合阅读法治理论辅导教材、文件、报刊,利用学习强国、云课堂和东莞干部培训网络学院自学等方式,推动法治学习常态化、制度化。 二、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机制 (一)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市水务局党组书记、局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要求,紧紧围绕构建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任务,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时学习《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新颁布(修订)的法律法规,科学、民主、法治化开展重大决策事项,审议重大复杂的行政决策,依法履行治水管水职能,将依法治水落实到具体工作中。我局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对照履职情况进行自查,在全面总结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的基础上,查找存在的问题及提出建议措施,形成履职工作报告。同时,做好党政负责人及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年终述法报告,将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年终述职报告中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学法守法用法情况等内容及时抄报市委依法治市办。 (二)健全对法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机制。市水务局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全面统筹推进法治建设,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法规科牵头、业务科室配合的良好工作格局。局机关政策法规科配备3名法律专业人员,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局政策法规科汇报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各项工作的进度、成效、突出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安排等情况,并根据工作实际不定期向领导小组组长请示汇报工作,重大复杂事项提交领导小组讨论研究,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和困难,制定措施予以解决。 三、积极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完善水务建设市场社会信用管理机制。我局在社会信用管理工作中,将《东莞市水务局关于水务建设市场信用的管理办法》落到实处,建立了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及良好行为的认定标准和评价体系,规定对水务建设市场主体的信用信息实行信用分值动态管理。规定了守信激励机制,对作出良好行为的市场主体予以加分并向社会公开,将信用得分在水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中纳入评标要素。我局与多个领域的行业主管部门建立了跨部门联合奖惩机制,通过招标投标活动,对相关失信企业实行联合惩戒,形成水务领域联合奖惩的红黑名单,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一是做好行政审批协调和政务服务工作。2022年,局行政审批小组通过市民服务中心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办理的事项共1687 宗,其中,行政许可事项580宗,其他事项1107宗。经授权审批代表小组现场办理的招标文件备案、招标投标情况报告备案、施工监理合同备案等事项共372宗。二是开展“互联网+监管”系统开展监管事项梳理和数据录入。针对省直部门现有监管事项目录,结合地方性法规、条例和政府规章,组织完成了认领、补充、完善监管事项目录的工作,配合市政数局开展升级完善等工作,收集提供监管数据。三是继续做好简政放权工作。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将下放事项优化调整,经市政府同意后我局与镇街、园区签订了委托协议。 四、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开展《东莞市排水管理条例》立法工作。东莞市水务局成立了立法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立法工作方案,局立法起草小组正开展立法调研等前期工作。二是加强合法性审查工作。审核法律执法文书、协议、合同、招投标文书等,对各类业务提供法律意见。三是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制定印发了《东莞市水务局公平竞争审查办法(试行)》,要求凡符合条件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都在起草环节进入公平竞争审查,确保有关文件符合公平竞争审查的要求,要求招投标文件提交合法性审查时,必须先进行公平竞争审查。 (二)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为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我局对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中重大行政决策范围的规定,确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并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建立法律顾问机制,让法律顾问参与到行政决策工作中,有效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 (三)认真贯彻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我局制定了《东莞市水务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东莞市水务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东莞市水务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做好执法两平台、互联网+等执法公示网站等管理工作;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对执法程序启动、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执法过程,以音像、文字形式对执法行为进行记录并归档,确保全过程留痕和可追溯管理。我局制定了《东莞市水务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对列入清单范围的事项均要求进行法制审核。 (四)加强对执法队伍的培训强度。我局制定了《市水务局2022年培训工作方案》,发挥“水务学堂+水务讲堂”的学习引领作用,建设学习型机关,打造一支政治思想过硬、忠诚干净担当、业务素质精尖的水务执法队伍。我局组织了东莞市行政执法人员线上专题培训,举办“水务学堂”第三期——执法规范化建设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专题培训,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专题培训,组织参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举办“水务学堂”第八期——执法两平台及非现场执法功能培训等,强化执法队伍的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建设。 五、加强水务规范执法工作 (一)监督指导水行政执法工作。我局对执法案件进行案卷审查、出具行政处罚法制审核意见书,组织召开案件集体讨论会,法律文书审核等;做好水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对照《水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办法(试行)》《东莞市水务局水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实施方案》,进行自查并落实整改。制定《东莞市水务局行政执法业务指引》《东莞市水务局行政处罚裁量标准(2022年)》,对镇街水务执法人员开展培训,对镇街涉水行政处罚案件开展案卷评查。 (二)规范水行政执法工作。一是严格依法开展行政执法,强化案件的审核把关,压实直属单位与镇街责任,严格依法实施行政审批,强化行政审批集体决策;二是做好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工作。在双公示、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等系统按时录入并公开行政执法信息,争取做到公示率、准确率100%。三是推动执法全过程记录。我局对执法过程主要以文字为主,辅之以录音、录像的形式对执法行为进行记录并归档,确保全过程留痕和可追溯管理。 六、全面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一)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度。我局成立了东莞市水务局普法工作领导小组,从完善普法机制、开展系统内部普法、开展社会普法宣传、创新普法宣传方式等方面,明确工作职责和责任部门,全面开展普法各项工作。推动局各科室、直属单位在行政审批、行政检查、执法办案及日常工作中开展普法工作,在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各党支部学习会上开展普法学习教育,聘请老师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开展法治专题培训。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宪法宣传日”等重要节点,通过线上、线下等多种形式开展主题普法宣传,提升社会公众参与度。在局微信公众号上推出“普法微课堂”,在东莞电视台开设“东莞水务普法”专题宣传,定期推出普法宣传知识,创新开展普法工作。组织两次水务系统的学法考试,全员均通过考试考核,通过考学活动,全局干部职工懂法、用法意识不断增强,依法行政的能力与水平进一步得到提升,达到了以考促学、以学促用的目的。 (二)积极开展“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工作。我局作为2022年接受普法评议单位之一,印发了《2022年东莞市水务局迎接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工作方案》,明确我市水务系统普法任务,健全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开展系统内部普法和社会普法宣传工作,创新普法理念和方式方法,深入推进水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为水务工作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我局对照评议评分要求,积极制作迎检工作展板、迎评资料汇编,并联合市电视台拍摄了我局普法汇报宣传视频,充分展现了普法工作成果,获评“优秀单位”。 七、存在问题及解决措施 一是在简政强镇工作中,部分镇街由于专业人员不足、不够重视等因素,存在办理委托事项较少、办理不规范的现象。针对此问题,我局将对镇街办理委托事项工作加强业务指导和培训,对下放清单的下放范围和下放权限进行调整,推动镇街履行涉水政务服务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职责。我局将参照“四不两直”等方式对镇街办理委托政务服务事项情况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和抽查频次,定期对镇街办理委托事项的情况进行通报,并尝试将此项工作纳入河(湖)长制考核。 二是落实行政执法信息公示方面,由于多个公示平台的信息数据暂无法实现共享对接,在实际工作中需要分别在多个平台重复录入执法信息,降低了工作效率。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将积极与政数局、司法局沟通,按照省市有关数字政府改革文件精神,争取实现多个平台的信息数据共享,提高工作效率。 八、2023年工作重点 (一)严格依法行政,监督指导水行政执法工作。不断提升执法人员执法水平,规范案件查办程序,严格依法办案,做好执法案件的全面审查;规范水行政执法,完善细化水行政执法制度,严格落实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和广东省水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推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公开。 (二)深入推进水务“放管服”改革,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积极推进“一照通行”、“一日办结”、“证照分离”、“一网通办”、“电子证照”“并联审批”等政务服务,及推行告知承诺制、容缺受理制等制度,进一步服务便民,优化营商环境。调整各镇街(园区)、科室和直属单位水事行政执法、行政审批有关事项,调整权责清单和委托下放范围事项。加强对各园区、镇(街)涉水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指导镇街(园区)统一使用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办理委托政务服务事项,推动镇街(园区)对委托事项开展事中事后监管,提高监督检查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三)积极做好普法、立法工作。继续按照“八五”普法规划要求,全面开展我市水务系统普法工作。积极推进《东莞市排水条例》立法相关工作。按照立法工作方案的部署,在继续深入开展立法调研的基础上,征求公众意见,对立法草案进一步完善修改,努力提高立法质量。在立法过程中注重立法的针对性、实效性,有效解决我市排水管理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为我市排水管理工作提供高质量的法治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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