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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水务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4-01-18 14:43:53 来源:本网


  2023年,东莞市水务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对照法治东莞建设“一规划两意见”、《东莞市2023 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等工作任务要求,紧紧围绕构建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任务,全面加强水务法治工作,为我市水务工作实现更高水平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局党组、局务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局党组、局务会议通过“第一议题”,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全面依法治国理念,依法履行治水管水职能,保障我局依法行政。8月25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等;9月13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逐一交流发言。

  (二)全体党员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各党支部和党员重点学习内容,要求全局各科室、单位在工作中加强法治理论学习,组织党员干部以集中学习、个人自学、交流研讨等多种方式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结合阅读法治理论辅导教材、文件、报刊,利用学习强国、云课堂和东莞干部培训网络学院自学等方式,推动法治学习常态化、制度化。

  二、打造法治化更优化的营商环境

  (一)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一是做好行政审批协调和政务服务工作。我局不断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建设,规范和优化审批环节,有效提升了办事服务效能。2023年,局行政审批小组通过市民服务中心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办理的事项共1361宗,其中,行政许可事项555宗,其他事项806宗。二是持续推进行政审批办事指南和办理流程规范化,在审批过程中推行“全网办”,提倡不见面审批,提升水务政务服务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水平,提升群众办事满意度。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中,规范企业承诺内容,扩大了适用告知承诺制审批的覆盖面,同时简化审批材料和办理流程。三是开展“互联网+监管”,通过开展监管事项梳理和数据录入,加强以互联网+的形式进行监督,进一步优化监管措施。

  (二)完善水务建设市场社会信用管理机制。我局将《东莞市水务局关于水务建设市场信用的管理办法》落到实处,建立了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及良好行为的认定标准和评价体系,规定对水务建设市场主体的信用信息实行信用分值动态管理。

  三、依法做好简政放权、授权和监督指导工作

  (一)调整委托事项权限,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一是继续做好简政放权工作。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将委托下放事项优化调整,经多次征求镇街(园区)意见,对委托政务服务事项的下放范围和下放权限进行了调整,新增下放了部分行政检查和其他行政权力,规范统一了镇街(园区)涉水政务服务事项的承接单位,将镇街涉水务行政委托承接部门统一调整为镇街农林水务局,并于2023年7月,我局重新与镇街、园区签订行政委托协议。

  二是持续强化行政审批的事中事后监管,做好行政审批中沟通协调工作,督促业务科室和局直属事业单位对行政许可事项开展事后全覆盖的实地检查。制定了《东莞市水务局行政审批管理工作指引》,对行政审批主体、责任和监管制度进行明确,规范委托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流程。对镇街(园区)办理委托政务服务事项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督促镇街(园区)对办理的委托政务服务事项开展事中事后监管,提高监督检查的精准性和有效性。每月对镇街办理委托政务服务事项的情况进行全市通报,将行政审批工作纳入了全市河(湖)长制考核。

  (二)推动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一是编制《东莞市水务局行政执法业务指引》,加强对镇街的执法指导。市水务局组织市水政支队,每年年中、年末分四个片区,组织各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办召开执法工作研讨会,总结经验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讨论,指导镇街依法办理涉水行政案件。

  二是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2023年10月,市水务局组织分成8个检查组,每个检查组由一名局领导带队,对全市34个镇街(园区)进行一次全覆盖的监督检查,主要围绕行政审批、执法办案进行检查,通过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查看现场等形式进行考核,通过专项监督检查,进一步提升了镇街对审批和执法的重视程度,规范了执法水平。

  (三)开展业务培训,提升规范化审批执法水平

  为加强镇街开展涉水行政审批和执法办案的水平,2023年,市水务局组织开展了两次大型培训。5月份,组织镇街(园区)农林水务局,召开承接下放事项审批业务培训,指导镇街(园区)统一使用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办理委托政务服务事项,规范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11月份,组织全市各镇街(园区)农林水务局、水务工程运营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办领导和业务骨干,以及市水务局业务科室、下属单位同志共约210人,在东莞理工学院进行培训,市水务局各业务科室科长及市司法局等相关部门领导应邀进行授课,主要围绕行政审批、监督管理和执法办案进行讲解,取得了预期的效果。

  四、加强水行政执法监督指导工作

  强化案件的法制审核把关。坚持集体讨论及法制审核原则,所有行政处罚案件由局法规科进行法制审核,其中重要案件提交局务会审定。2023年,法规科对约15宗案件进行案卷审查、对3宗信用惩戒案件进行审查,出具行政处罚法制审核意见书15份,组织召开案件讨论会19次,组织案件集体讨论9次,提交局务会讨论6宗,审核法律执法文书33份,确保了行政处罚案件的依法开展。

  二是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相关制度,我局及时组织公布了最新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人员名录库、“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制度,并对列入抽查事项清单中的事项进行随机检查。积极推动业务科室开展双随机抽查和监管工作,完成了六项单部门双随机抽查任务,派出42人次,检查了21个项目。

  加强执法监督指导工作。2023年5月,制定印发了《东莞市水行政执法巡查工作指引》,并印发了《关于做好2023年水行政执法巡查工作的通知》,建立了市水务局统筹、支队指导落实、镇街和直属单位具体执行的执法监管体系,明确了镇街、直属单位巡查的范围、频次、要求等,规范镇街、直属单位的巡查工作,强化了执法监督指导工作。    

  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参与省厅案卷评查。根据省水利厅有关要求,组织整理报送我局三宗执法案卷供省厅评查,并获得了2022年优秀行政处罚案卷、优秀行政强制案卷,获得了省厅的表扬。同时,我局在年底对各镇街的涉水执法案卷进行评查,并将评查得分计入全市河长制考核得分。

  五是建立包容审慎机制。为了进一步创新包容审慎监管新型监管方式,我局印发了《关于适用广东省水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第一批)的通知》,并印发给各镇街和直属单位,并在局公众网上公示。同时,我局探索执法观察期制度,在法律的框架内探索执法“观察期”,给予合理的整改期限。在制度上,明确了“观察期”即整改期限内改正违法行为的,作为不予处罚的裁量标准,并已提交局务会讨论确定。在工作中,在调查定性之后选择符合的法定情形适用“轻微违法不罚”“首违不罚”等处置措施,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如对永联公司非法取水案件中,通过多次调查取证、开会讨论、听取当事人的意见、集体决策等方式,在自由裁量范围内采取了警示教育的柔性执法,既为给予企业一定试错纠错空间,更体现了执法的公平公正。

  五、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开展《东莞市排水管理条例》立法工作。东莞市水务局成立了立法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立法工作方案,先后到市内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住建、市水务集团等部门调研,并到省内广州、珠海、佛山和省外南京、无锡、宁波进行调研,起草了条例草案和注释版,征求全市各镇街和各部门意见,召开条例草案专家咨询论证会,现正按照相关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待市人大和市司法局列入计划后上报市政府。二是加强合法性审查工作。1-11月,审查案件案卷15宗、出具审核意见书15份、审核法律执法文书69份,审查协议、合同76份,招投标文书17份,对各类业务提供法律意见97宗,参与抽取招标人代表26次,对4份市政府请示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三是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对全局符合条件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都在起草环节进行公平竞争审查,要求规范性文件制定、招投标文件等提交合法性审查时,必须先进行公平竞争审查。

  (二)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我局对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中重大行政决策范围的规定,确定了《东莞市水权交易管理办法》作为我局2023 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并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建立法律顾问机制,让法律顾问参与到行政决策工作中,有效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

  (三)认真贯彻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对执法队伍的培训强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法制审核和公示制度。发挥市水务局“水务学堂+水务讲堂”的学习引领作用,强化依法行政的工作队伍能力建设。组织了东莞市行政执法人员线上专题培训,强化执法队伍的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建设。

  六、全面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成立东莞市水务局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完善的制度机制,局各科室、直属单位在行政审批、行政检查、执法办案及日常工作中开展普法工作,在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各党支部学习会上开展普法学习教育,聘请老师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开展法治专题培训,加强执法能力建设。一是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宪法宣传日”等重要节点,通过线上、线下等多种形式开展主题普法宣传,提升社会公众参与度。二是加强新媒体普法宣传,在局微信公众号上推出“普法微课堂”19期,在东莞电视台开设“东莞水务普法”专题宣传6期,定期推出普法宣传知识,创新开展普法工作。三是组织开展学法考试,印发相关通知文件,组织水务系统的学法考试,全局干部职工懂法、用法意识不断增强,依法行政的能力与水平进一步得到提升。四是组织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在办公区域设置宣传栏、悬挂宣传标语的形式以及局公众网、微信公众号等进行涉水法律法规宣传。五是开展普法志愿者活动,集合我局组织的“跟着河长走碧道”、党组织共建活动等,在生态园碧道、同沙水库开展水务普法宣传活动,由局机关工作人员派发《以案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节约用水宣传小册子》等宣传资料,并接受群众咨询,向群众讲解水务法律法规知识,进一步提升群众对水务法律法规的了解。六是创新推出《水务学堂》《水务讲堂》平台,通过邀请专业老师讲解、机关内部人员分享等形式,面向全市水务人员,培训普及水务法律法规知识,提升业务水平。

  七、做好行政诉讼、复议相关工作

  一是认真做涉水诉讼、复议工作。加强与科室、直属单位沟通协调,研究答辩思路,收集证据,积极应诉。今年共办理行政诉讼2宗,民事诉讼2宗,在审案件5宗。二是开展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相关工作。4次报送了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开展情况给省水利厅。并协助省厅做好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调研工作,对我局公益诉讼协作总体情况、协作机制的效果和经验、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进行介绍。三是积极回复二区检的磋商函,指导做好第二、第三区检察院的检察建议。截至2023年12月中旬,我局收到2份检察建议、两份《磋商函》,积极指导相关科室做好应对整改工作,并积极与检察院沟通,了解整改流程及要求,并将整改工作的进程报告检察院,力求整改措施符合检察建议的要求。

  八、存在问题及2024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计划

  目前,法治建设各项工作正稳步推进,存在的问题主要为:一是镇街在承接行政审批以及授权开展的执法办案工作,由于人员数量和专业水平不足,存在开展事权积极性不高、开展事项较少等现象;二是粤执法平台存在不完善的情况,诸如部分法律法规未录入系统,导致无法在粤执法上办理个别案件的情况;三是行政审批后的监督,需要进一步加强。2024年,市水务局将全力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

  (一)加强依法行政工作。一是加强对规范性文件、报市政府请示件、招标文件合同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进一步规范审查流程,强化审查监督;二是进一步做好简政放权,根据实际需求动态完善调整行政审批事项委托和执法事项授权,提升镇街行政管理和执法能力;三是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提升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审查,加强公平竞争审查,推动法治政府各项工作开展;四是加强普法宣传,将水务普法作为日常水务宣传的一项重点内容;五是加快推进排水管理条例立法工作进度,积极做好立法意见征集、咨询论证、草案修改等工作。

  (二)加强执法监督工作。一是做好对水行政执法案件的法制审核工作,充分调动发挥局公职律师作为法制审核的重要力量,强化法制审核实效;二是加强对镇街的行政审批和执法办案的监督指导工作,加强对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标准的培训和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推动镇街更好的履行审批和执法职能,提升水行政执法能力;三是严格落实《东莞市水务局行政审批管理工作指引》,充分发挥监督职能,通过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遥感监测、实地检查等多种方式,加强执法监督;四是加强行政诉讼、复议案件的应诉工作,认真准备应诉材料,强化证据收集,加强与法院等部门沟通,提升应诉效果;五是加强案卷评查,继续将案卷评查作为河长制考核得分项,通过案卷评查促进镇街办案质量的提升。

  (三)加强审批协调工作。一是继续做好政务服务工作,继续推进局行政审批小组通过市民服务中心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做好审批政务服务;二是加强审批培训工作,督促指导镇街做好行政审批在一体化平台上办理的情况,强化审批后监督的检查工作,做好线上线下培训,强化镇街审批监督人员的业务水平。三是提高审批效率。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一照通行”、“一日办结”、“证照分离”、“一网通办”、“电子证照”“并联审批”“全网办”等政务服务,及推行告知承诺制、容缺受理制等制度,进一步服务便民,优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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