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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水务局2016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17-03-10 12:22:46 来源:本站
2016年,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我局紧紧围绕市工作部署,齐心协力,进一步推进政策法规各项工作,进一步做好行政审批改革相关工作,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和各镇街(园区)简政强镇下放协议签订工作等工作加强执法能力建设,保障我局依法行政,做到以法治水,以法兴水。
一、做好行政审批改革相关工作
(一)做好行政审批事项调整工作
    为了及时更新我局的行政审批事项,满足群众办事的要求,我局组织相关科室,认真对照上级已经取消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我市《2015年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拟定取消及后续监管方案;对照《广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职能调整目录》中省水利厅和省住建厅的最新审批事项,拟定出我局《上级调整行政职能事项的承接和后续落实监管工作方案》,并报市法制局和转职办审查备案。
(二)梳理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一是市转职办来文,要求对《东莞市行政许可事项目录(2016年)(征求意见稿)》提出修改意见。我局立即牵头业务科室,逐项梳理我局的行政许可事项,根据国家、省的文件要求和我市的实际,进一步规范我局保留行政许可事项,形成最新的审批事项目录。
二是根据市里统一部署,梳理编制我局公共服务事项目录的要求,我局组织相关科室以及事业单位,结合权责清单、负面清单、网上办事大厅事项、基层公共服务基本目录以及规范行政审批行为等相关工作,对我局涉及的所有公共服务事项进行了全面和彻底的梳理,最终形成了我局的公共服务事项目录,为我局的公共服务提供了明确指引。
(三)重新梳理、修改我局权责清单
根据市里权责清单的统一公布和动态调整的部署,结合我局近期行政审批目录变化,以及水污染监管工作移交环保、住建部门后权责的调整,我局对权责清单涉及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检查、其他等类目三百多项事项进行了重新梳理,对部分事项的名称、依据、下放权限根据实际变化进行了修改。
(四)做好行政许可事项标准化录入工作
根据市机编委行政许可事项标准化工作的要求,我局牵头各业务科室认真开展相关工作,编写好各项行政许可的审批标准,并将我局涉及的19个事项在网上广东省行政许可事项标准录入模块中逐一录入,我局进行审核提交。
(五)做好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理工作
根据市转职办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理工作的要求,我局牵头各科室将我局权责清单中涉及行政许可的事项全部罗列,并参照国家、省第一批清理规范中介服务目录事项,结合本部门的工作实际,逐项梳理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中存在的中介服务事项情况,形成《东莞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理表》上报。
(六)总结我局2015年涉及的19项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存在问题及建议,上报给机编办。
(七)做好镇街公共服务下放事项的培训工作
市财政局组织市直各单位,统一对镇街进行培训,范围为下放给镇街实施的公共服务事项。我局经过认真研究、精心准备,牵头各业务科室,将各业务涉及的内容和工作要点制作成简明、清晰的PPT讲稿,印发给镇街学习,同时安排业务骨干现场授课,对镇街进步接好权、管好事奠定了基础。
二、积极推进镇街(园区)简政放权工作
我局积极推进各项简政放权工作,根据市简政办的要求,开展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根据《市属放权部门业务专用章更换为执法专用章的通知》的要求,将原先刻制给各镇街的业务专用章更换为执法专用章,并派发给各镇街(园区),同时报法制局、市简政办备案。
(二)对照《关于公布实施<东莞市2015年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的通知》、《关于调整市直有关部门职能的通知》和《东莞市水务局权责清单》,重新调整简政强镇下放事项目录。
(三)根据新调整的下放事权目录,拟定《行政委托协议》和《东莞市水务局2016年深化简政强镇事权改革实施方案》及《操作规程》,报法制局和简政办审查备案。同时做好我局与镇街(园区)的《行政委托协议》的签订工作,印发方案和操作规程。
 (四)根据《东莞市水务局2016年深化简政强镇实施方案》的要求,为确保我局推开简政强镇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局对各镇街(园区)简政强镇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年度统计,做好简政强镇工作的跟踪监督。
三、做好收费相关工作
(一)根据发改局转来的《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免征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 粤发改价格(2016)180号),我局对涉及我局的四项收费标准按照文件要求进行了修改,减免了针对企业的征收,并通知相关业务科室和支队认真贯彻执行,做好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
(二)根据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专项清理规范工作方面的通知,为切实减轻企业收费负担,规范我局收费工作,我局组织有收费的下属单位全面开展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工作,通过清理落实国家、省、市收费优惠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三)为了配合发改局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要求,我局积极做好工作方式的转变及政策的衔接工作,并加强对收费工作的事中事后的监管。
(四)做好下属单位的收费指导工作。在日常工作中,及时将收费的政策法规、相关文件传达给收费单位,解答收费法律、业务咨询,提供政策指导等。
四、做好自查自评,迎接依法行政评议考核工作
一是迎接2015年度省依法行政考评工作。
根据《广东省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5年度依法行政考评行政系统内部考核有关事项的通知》,我局认真做好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的自查自评工作,组织有关科室做好2015年度行政审批、规范性文件、案件的审查汇总工作,并根据考评内容准备好工作开展情况资料。针对市法制局依法行政考评中发现的问题,我局组织有关科室落实整改、查漏补缺。在制度建设、行政决策、行政执法等方面进一步完善,加强了我局各方面的法治工作。
二是做好2016年度市依法行政考评工作
根据《关于东莞市2016年依法行政考评有关事项的通知》,我局组织各科室根据文件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评工作,形成自查报告和自评打分表,并梳理本年度我局的执法案卷目录、发文目录、违法举报接收目录、信访案件目录等资料报送市法制局。同时,根据考核评分表要求的54项考评内容,组织相关科室准备资料,做好情况说明和材料审核工作,以迎接市法制局对我局依法行政工作的实地考评,并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查漏补缺。在此次依法行政考评中,我局成绩良好。
五、做好法律把关,保障依法行政
(一)做好水行政处罚指导工作
对我局各类水事违法处罚案件做好指导、监督工作。为确保案件处理的准确性,对每宗案件均认真从证据是否充足、定性是否准确、程序是否合法、处罚额度是否合理、法律文书是否规范等方面做好把关工作,对案情复杂、牵涉面广的案件还进行现场重新勘察、了解案情并召开案件审查委员会讨论,从而提高了办案质量和办案准确性。
(二)加强法律把关工作
解答各科室、直属单位和镇街水务部门有关法律咨询,解决有关法律疑难问题。
(三)做好执法队伍的管理工作
根据市法制局要求,我局根据《广东省〈行政执法证〉管理系统》的办证情况,做好水务系统执法人员的核查登记、分类清理等工作,并如实填写《在岗执法人员信息表》、《行政执法清理人员信息表》、《行政执法人员公示名单》,并对清理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市法制局。对调离(离开)执法岗位的执法人员,及时回收执法证并上交主管部门。
六、做好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一)《关于报送2015年普法工作总结和2016年普法工作计划的通知》,认真总结我局2015年普法工作开展情况,统计相关普法数据,收集工作图片及相关资料,科学谋划2016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二)根据《东莞市建立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的工作意见》的要求,部署2016年全年的普法工作,并组织各直属单位、局科室按计划开展普法;
(三)根据《关于印发<东莞市“六五”普法规划总结验收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总结我局五年来围绕《东莞市水务系统“六五”普法规划》开展的普法工作及成效,并根据评分表进行自查自评,积极迎接普法终极检查督导工作。
2017年工作计划及工作重点
(一)做好行政审批改革相关工作;
(二)做好我局权责清单的动态调整工作;
(三)做好简政强镇相关工作;
(四)做好水行政执法队伍的管理工作;
(五)做好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六)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指导和审查,做好法律咨询、法律疑难问题解决工作;
(七)涉水法律问题的解答和协助工作。
 
 
                                    东莞市水务局
                                  2016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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