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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水务局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18-12-25 09:37:06 来源:本站

2018年,市水务局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东委发〔2016〕21号)的部署,紧紧围绕构建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任务,进一步加强水务法制工作,为我市水务工作实现更高水平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现将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 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 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工作

    1.做好项目投资审批改革工作。一是取消了9个涉及企业投资项目的审批事项;二是将“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批”等四个审批事项合并为两个事项;三是对涉及企业投资的“水利工程初步设计”等两个事项实施承诺制,对“取水许可”等四个审批事项实施承诺制负面清单。四是对涉及的承诺制的六个审批事项制定《承诺制实施细则》。五是做好涉及项目投资审批的网上办事大厅系统对接工作。 

    2.完善行政审批改革相关系统。(1)做好国家2018年“双公示”第三方评估准备。我局将2018年以来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在“双公示”网上进行公示,并对上传数据和更新情况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2)做好“双随机、一公开”。今年1月份,我局制定并公布了《东莞市水务局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东莞市水务局随机抽查执法人员名录库》《东莞市水务局随机抽查执法对象名录库》,从今年1月份开始对抽查事项清单中的事项进行随机检查,检查结果按批次在局公众网上公布。今年8月,我局出台了《东莞市水务局“双随机、一公开”实施办法(试行)》,明确了“双随机、一公开”的实施规则。(3)做好全省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十统一”标准化梳理。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省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十统一”标准化梳理工作的通知》,我局及时登陆“广东省政务服务标准化梳理系统”,将我局行政职能按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十一大类别,共认领和发布516项行政权力实施清单。每项行政权力均完善了办理条件、办理窗口、设定依据等方面的内容。

    3.做好证明事项清理。我局在取消了“取水许可”中的“退水证明”之后,又对涉及我局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中自行设定的证明事项进行了梳理和汇报。

    4.中介服务相关工作。一是做好中介服务事项的清理工作。我局在局公众网和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上对审批事项的材料要求作相应修改。二是审核申请进入中介超市的服务机构条件,并将名单上报市政务办。

  (二)动态调整我局权责清单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各地级以上市实施的决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48号)有关要求,我局对权责清单进行了调整,并制定了《东莞市水务局关于省调整由各地级以上市实施的省级行政职权事项的承接实施方案》和《省级行政职权事项承接评估论证书》。根据新公布的权责清单,我局共有516个事项。 

  (三)积极推进简政放权

    根据市相关文件的要求,我局重新调整简政强镇下放事项目录。经梳理,我局现有下放事权29项,较之前的事项变化较大,在事权数量、权限方面都有所扩大。根据新调整的下放事权目录,拟定《行政委托协议》和《东莞市水务局2018年深化简政强镇事权改革实施方案》及《操作规程》,分别报法制局和简政办审查备案。同时做好我局与镇街(园区)的《行政委托协议》的签订工作,印发方案和操作规程。

    同时,协助做好水乡片区统筹下放相关工作。我局研究梳理了下放给水乡片区统筹的事项,并在确认下放事项的种类及范围基础上对《强化片区统筹事权划分方案》提出修改意见;针对镇街诉求较大的要求下放事项积极与镇街进行沟通,并根据相关科室的工作实际提出我局意见。

    二、提升制度建设法制化水平

    为提高立法质量,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我局今年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 加强立法

    根据市委常委会对《东莞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立法计划》意见的指示精神,我局起草了《东莞市水土保持条例(初稿)》,并履行公开征求意见程序,根据收集的意见建议梳理汇总后形成了修改稿。并于6月份组织召开了《东莞市水土保持条例》立法专家论证,根据论证会情况进行修改并形成送审稿提交市政府审议。接下来,我局将严格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规章程序规定》推进各项立法工作。

  (二)做好规范性文件管理

    1.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一是清理现行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根据发改局相关文件要求,我局开展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清理工作。经审查我局还在使用的涉及市场主体方面的文件共有26份,其中有两份文件涉嫌限制外地经营者的竞争。 针对有问题的文件,相关科室积极进行整改,目前一份已经废止,另一份正在修订当中。二是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文件的全面清理。(1)根据《东莞市人大常委会生态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全面清理工作方案》要求,我局对《东莞市河道堤防管理规定》进行审查,逐条查找对应的上位法依据,清理不符合现行制定规范的条文,提出我局的清理意见并说明理由。(2)我局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做好涉及生态环境保护法规规章性文件清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开展清理,经清理,《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申报审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有部分规定不符合上位法要求,目前该文件已经修订并报经市政府重新发文。三是军民融合文件清理。根据市政府有关文件,我局制定军民融合发展法规文件清理工作方案,并对相关法规文件进行清理。

    2.指导规范性文件制定。为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管理,我局对疑似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文件等进行审查,经审查确认为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相关科室进行合法性、公平竞争审查,并严格履行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

    3.加强规范性文件的日常管理。一是对规范性文件立改废情况及时作出调整并向社会公布,对临近有效期的规范性文件及时督促相关科室进行评估,及时废止或者开展修订工作。二是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三是对省市多份规范性文件提供法律意见。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我局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修订了《东莞市水务局重大行政决策制度》《东莞市水务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明确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规范决策过程。为了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相关程序。今年,我局制定了《东莞市水务局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办法》《东莞市水务局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办法》《东莞市水务局公平竞争审查办法(试行)》,并将相关制度在水务局公众网上进行公示。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相关程序规定,确保我局重大行政决策内容、程序合法合规。

    四、做好水行政执法

  (一)指导水行政处罚

    为确保案件处理的准确性,对每宗案件均认真从证据、定性、程序、处罚额度、法律文书等方面做好把关工作,对案情复杂、牵涉面广的案件还进行现场重新勘察、了解案情并召开案件审查委员会讨论,从而提高了办案质量和办案准确性。今年,我局指导的执法案件有50多宗。

  (二)加强法律把关

    在日常工作中,我局注重合法性审查工作,由局政策法规科解答各科室、直属单位和镇街水务部门有关法律咨询,解决有关法律疑难问题。 

  (三)加强案卷监督评查

    今年省、市共组织三次案卷评查工作,我局均认真梳理执法清单,整理被抽查案卷,积极参与案卷互查互评工作。日常工作中,我局重视对案卷的审查工作,对每宗执法案卷均认真审查,指出问题,落实整改,并针对常见问题举办了一期培训学习班。

  (四)做好执法队伍的管理

    按照法制局的要求,我局积极组织各科室、局下属各单位做好执法证报名申领和换证工作。2018年,我局报名申领并参加培训考试共26人, 报名换证并参加培训考试共35人。

  (五)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等三个办法

    我局印发了《转发广东省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等三个办法(试行)的通知》并提出了工作要点,要求各科室、局直属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具体开展以下工作:一是完善执法公示信息,制定公示了《东莞市水务局重大行政决定法制审核清单》和《东莞市水务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清单》,开展执法信息公示工作。二是执法全过程记录。我局对执法程序启动、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执法过程,主要以文字为主,辅之以录音、录像的形式对执法行为进行记录并归档,确保全过程留痕和可追溯管理。三是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我局制定了《东莞市水务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对列入清单范围的事项均要求进行合法性审查。

    五、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建立完善政务公开责任制度,遵循“统一建设、归口管理、分工负责、共同维护”原则,落实好我局政务公开信息责任分工。

  (二)加强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力度。进一步加强市水务局门户网站平台建设,在公开基本内容的基础上,加强了对河长制工作、内涝整治、内河涌整治、防灾减灾、水土保持和工程建设等内容的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及时回应公众关切。今年以来,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达677条,发布工作动态信息229条,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9份。

  (三)充分发挥新媒体政务公开作用。东莞市水务局微博共发布信息140条,东莞水务微信共发布信息178条。同时,进一步强化东莞水务微信公众号平台作用。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是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二是及时研究办理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三是切实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公开举报信箱、举报电话等,如实记录投诉举报信息,并依法调查及时回复。四是配合监察机关、审计机关、检察机关做好监督工作。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本年度我局收到市民来电、来信、来访信访来信46次,12345政务平台来信136次,阳光问政平台来信68次,市信访业务管理系统来信21次,我局根据群众反映的内容,认真调查、核实,依法进行处理,处理完成率达100%。 

    八、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情况

    一是我局制定了《东莞市水务局领导干部学法培训计划》。在本年度内举办一期领导干部宪法专题培训班,举办《广东省水土保持条例》和《东莞市饮用水水源水质保护条例》领导班子法治专题讲座。二是制定了《东莞市水务局普法责任清单》部门普法责任清单,并向社会公布。三是各科室、下属单位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开展多次执法培训班。

    九、依法行政保障情况

    一是我局设置了政策法规科,配备了3名法律专业人员,并将依法行政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聘请了法律顾问;二是根据法治政府建设等文件要求,制定《东莞市水务局2018 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三是按照要求定期汇报我局依法行政工作情况。

    存在的问题及措施

  (一)依法行政考评中存在的问题

    1.规范性文件制定的规范化问题。个别规范性文件存在漏报资料的情况。2.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化问题。在实际工作中,有个别重大行政决策只履行了其中部分程序,达不到规范要求。3.执法案卷规范问题。我局执法案卷在询问笔录的制作、文书的制作方面存在不符合标准的问题,须进一步整改。根据考评结果,对于依法行政考评中发现的问题,我局接下来将组织各相关科室、水政监察支队进行认真整改,查漏补缺,并认真抓好落实。

  (二)落实执法公示三个办法中存在的问题

    由于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等三个办法是今年刚实行的制度,对于制度如何落实尚处于探索阶段,可能存在理解不到位的情况,导致有些工作相对滞后,相关工作尚需进一步跟进。

    接下来,我局将根据积极与法制局加强沟通协议,加深对制度的理解和掌握,查漏补缺,完善各项工作。

东莞市水务局
2018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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