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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花山-芦花坑水厂段原水管道工程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2022-06-20 16:29:34 来源:本网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第2492号)的规定,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承担了莲花山-芦花坑水厂段原水管道工程的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工作,编制《莲花山-芦花坑水厂段原水管道工程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篇章和评估报告编制大纲(试行)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13〕428号)附件1的有关要求,信息公告公示调查是社会稳定风险调查的重要方式方法之一。现将项目有关情况及调查要求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莲花山-芦花坑水厂段原水管道工程作为东莞市江库联网配套工程之一,其任务是在正常供水工况、珠三角水资源配置工程检修期和西江应急工况下,承接绕松木山水库段向松山湖水厂分水后的东江水,近期向芦花坑水厂供水、同时兼顾向五点梅水库充水,远期向马尾水厂、芦花坑水厂供水,保障中西部片区用户的用水安全。

  莲花山-芦花坑水厂段原水管衔接已建江库联网工程松木山-莲花山应急工程无压隧洞末端后,沿西偏南方向布置,最后在芦花坑水库北侧库尾交水至新建芦花坑水厂;在芦花坑水库北侧新建一条顶管连接本工程和沙溪分水口至五点梅水库群连通管。原水管道长度约9.0km,设计输水量12m³/s,设计过流流速1.6m/s;莲花山-芦花坑水厂段原水管采用重力自流的有压输水方式,输水管道结构型式主要采用单线盾构隧洞和顶管。工程等别为Ⅱ等,工程规模为大(2)型,主要建筑物级别为2级;工程由1段原水管道组成,输水线路总长度9.0km,主要建筑物包括1段长约8.8km的盾构输水隧洞、1段长约0.2km的顶管、2座闸门井、各类阀井5座。

  工程建设征地涉及东莞市长安镇,总面积160.10亩,其中永久占地19.61亩,临时用地140.49亩;不涉及房屋和搬迁安置人口;涉及道路、路灯、行道树、电缆、通信光缆、雨水管道等城市基础设施。永久征地采取一次性货币补偿、留用地补偿和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相结合的生产安置方式;临时用地按照占用面积给予相应补偿的同时,在施工结束后应进行土地恢复和农业复垦;专业项目采取复建或一次性货币补偿的方式。

  工程实施后,对实现东莞市城市供水安全保障、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意义重大,具有一定的经济、社会效益;工程建设无环境、水土保持制约因素,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后,本项目建设环境可行。

  工程建设总工期40个月;总投资约13.5亿元。

  二、征求意见对象

  本次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调查对象主要为本项目的直接及间接利益相关者,主要包括:工程影响涉及的东莞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职能部门;工程区及其影响区的长安镇、虎门镇,建设征地涉及的6个社区和长安镇林场;工程影响涉及的企事业单位;受工程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当地居民等。

  三、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对本工程建设的认知情况;

  2、公众对本工程建设的态度。

  3、工程实施是否影响到公众利益,有何建议及诉求。

  4、工程实施引发当地社会稳定的主要风险因素。

  5、对本工程实施的其他意见及建议。

  四、具体形式和公示时间

  本次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调查采取的形式是向公众公示建设项目相关信息,在公示期内收集公众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意见或建议,可在公示期限内通过以下联系方式,直接向建设单位、社会稳定风险调查分析单位口头或书面反映(例如:采用电话、电子邮件、信件)等方式提出,供工程建设单位、工程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单位及政府主管部门决策参考。

  公示时间:公示首日后10个工作日。

  五、联系方式

  (一)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东莞市水务工程建设运营中心

  联系人:祝工

  电 话:0769-23391611

  地 址:东莞市南城街道元美东路菊香苑32、33栋二楼

  邮  编:523009

  E-mail:254550629@qq.com

  (二)社会稳定风险调查分析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蔡工

  电 话:027-82927788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永清路19号

  邮 编:430010

  E-mail:caiguizhen@cjwsj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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