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污水资源化利用的决策部署,深化我市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城市建设,结合工作实际,我局起草了《东莞市再生水利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公众意见,请您提出宝贵意见。
联系人:王晓滢
联系电话:0769-22832701
电子邮箱:dgsjsb@qq.com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2025年10月11日-2025年10月23日)
附件1.《东莞市再生水利用管理办法》.docx
附件2.《东莞市再生水利用管理办法》条例释义.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