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物资回收公司:
经市人民政府、市财政局、市水务局审批,同意我单位对一批固定资产和水利公共基础设施进行报废处置,现向符合条件的机构进行询价。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东莞市运河治理中心上江城水闸和护安围排站固定资产处置 项目内容:邀请有相关资质的机构对需变价回收的固定资产和水利公共基础设施进行报价,以“价高者得”的方式确定中标机构。数量、品质、完整程度以竞买人现场实地查看为准,处置清单(附件1)仅供参考。 二、报名资质要求 1、报价人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依法设立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 2、近3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的记录。 三、报价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或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 3、上江城水闸和护安围排站资产报废处置询价表。 4、使用公司账户汇出缴纳保证金5000元,并打印银行回单复印件做报价材料。收款账号:2010021109200262693,收款户名:东莞市运河治理中心,收款开户行:工行南城支行。 注:以上证照需加盖机构公章,必须真实和在有效期内,如有欺骗,取消资格。 四、相关要求及规则说明 1、请意向机构于2024年7月23日10:00到上江城水闸(地址:广东省东莞市高埗镇上江城村),上午11时到护安围排站(地址:广东省东莞市高埗镇护安围村)现场勘查处置资产,并于2024年7月25日17:30前将报价材料密封好邮寄送达莞城运河西三路178号东莞市运河治理中心综合科(邮寄地址:东莞市莞城运河西三路178号运河治理中心卢生收,电话:22690016),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作无效文件处理); 2、根据江城排站和护安围排站重建工程施工进度,资产处置可能需要多次分批处理,所需一切人工、物耗、工具、设备、交通、保险、税费和所有可能发生的相关费用计入报价总价,估算错误或漏项的风险一律由报价单位承担,我单位不再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3、保证金将于项目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15日内无息退还缴款人账号。 4、成交人按规定缴纳成交金额后,再按程序办理资产移交和清运手续。 5、成交人拒不签订成交合同的,保证金不退回并上缴市财政,顺延第二高报价人的作为成交人。 五、联系方式 卢生,联系电话:0769-22690016。
附件:1.上江城水闸和护安围排站资产报废处置清单.xlsx 2.上江城水闸和护安围排站资产报废处置询价表.doc
东莞市运河治理中心 2024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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