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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水务工程建设运营中心涉及大溪水怀德水库扩建工程一批林木(活立木)处置询价邀请函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6-04-28 09:20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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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规范我单位项目林木处置工作,确保处置过程公开、公平、公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相关规定,并经市水务局同意,我单位现就大溪水怀德水库扩建工程一批林木(活立木)处置事宜,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处置单位,向符合条件的机构进行询价,择优确定合作方,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处置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处置活立木位于大溪水怀德水库扩建工程区域内,面积约4.498公顷,树种主要为荔枝、桉树、其他软阔(详见附件1),具体位置、树种、规格、数量等详细信息,可联系我单位工作人员现场踏勘核实(踏勘需提前预约)。本次处置林木数量、品质等以处置单位现场实地查看为准,附件资料仅供参考。这批活立木中,属于施工准备工程范围内的有28893.41平方米,其中15220.2331平方米位于大岭山林场内的林木已完成手续,约234平方米林地的林木需待采伐许可证办理完可开展砍伐作业,13439.1769平方米(厚街镇)待完善补偿手续后可采伐,上述林木完善手续并签订合同后须于3天内处置完毕;属于施工准备工程范围外的16085.8平方米林地的林木需待签订补偿协议和完成补偿后方可开展采伐作业。采伐过程需严格遵守林木采伐技术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严禁违规采伐、超范围采伐,我方将提供必要的权属相关配合材料。

  本次活立木处置设置底价,底价以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确定的评估价12609.00元为准,竞价报价不得低于该底价,否则报价无效。竞价为包干价。

  二、选取处置机构方式

  本次活立木处置采用邀请有相关资质的机构进行报价,择优确定的方式进行,遵循“价格优先、资质优先、信誉优先”的择优原则,综合考量报价、处置单位资质实力、过往林木处置业绩、采伐及清运方案合理性等因素,确定最终林木处置单位。

  三、意向处置单位要求

  1、报价机构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是依法设立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

  2、具备相应的林木采伐、清运设备、人员条件,能够独立完成本批活立木采伐(含需待完成手续后方可采伐的活立木)、清运等全部工作,确保作业安全。

  3、近3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的记录。过往无违规采伐、破坏森林资源等违法违规记录,无重大安全事故记录,信誉良好,能够严格遵守国家林业相关法律法规及我方相关要求。

  4、中选单位需按约定及时签订处置合同并支付相关款项。

  四、报名相关事宜

  (一)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4月30日12:00截止(工作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二)报名材料

  法人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如有委托)、被委托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过往林木处置业绩证明(如有)、采伐及清运方案概要、林木处置询价表(附件3)。

  所有报名材料需真实、合法、有效,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自然人签字确认),证照必须真实、在有效期内。若存在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三)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东莞市水务工程建设运营中心规划建设科(详细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元美东路菊香苑32-33栋二楼市水务工程建设运营中心)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769-23391027

  现场踏勘预约电话:0769-23391620(踏勘时间:2026年4月29日,需提前1天预约)

  、相关要求及规则说明

  1、请有意向的机构提前预约,将于2026年4月29日集中前往现场勘查。

  2、请有意向的机构于2026年4月30日12:00前将报价材料密封好送至:东莞市水务工程建设运营中心2楼规划建设科办公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作无效文件处理)。

  3、所需一切人工、物耗、工具、设备、交通、保险、税费和所有可能发生的相关费用计入报价总价,估算错误或漏项的风险一律由报价单位承担,我单位不再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4、中选单位确定后,需在1天内与我方签订林木处置合同并缴纳款项,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处置期限、安全责任、款项支付等相关事宜,逾期未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中选资格,我方有权重新组织询价。

  5、成交人按规定缴纳成交金额后,严格按规定在指定红线范围内进行林木处置工作。除未完成采伐证办理及未完成补偿工作的范围,目前可处置的活立木要求于3天内完成采伐、清运工作。

  六、其他注意事项

  1、本次处置林木的采伐树种主要为荔枝、桉树、其他软阔,采伐蓄积合计约为50立方米,出材量合计约为39.7立方米,前述数据仅供参考,活立木只作现状转让,我方对这批活立木已作了尽职披露,但不承诺已作穷尽披露,请意向单位做好尽职调查,相关风险由意向单位承担。

  2、中选单位支付全部价款后获得我方确定范围内的活立木采伐权,经批准后方能进入伐区生产作业,并自行承担经营风险和生产经营过程中所需的采伐、造材、清理、木材运输、旧路维修一切成本费用(包括赔偿等)。成交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伤亡事故或经济纠纷均由成交人独立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与我方无关,因此导致我方产生损失的,应当赔偿我方的全部损失。

  3、成交人需自行负责作业人员的安全保障,签订安全责任书。成交人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遵守政府职能部门及我方的各项规章制度,严禁带火种进山,做好护林防火、安全生产等工作。作业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均由处置单位承担全部责任,与我方无关。

  4、本次标的的砍伐为皆伐,成交人需严格按照林木采伐许可证和伐区林木采伐设计书规定的范围进行采伐,严格按照采伐许可证规定的范围、方式、期限进行采伐作业,不得砍伐、销毁和挪移转让方标记的林木,作为界线标志的林木不得砍伐,更不能越界和超出约定范围内砍伐;并及时清理采伐现场,严禁破坏周边生态环境及其他设施,若违反相关规定,我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处置单位的相关责任。

  5、未办理采伐许可证的林木,成交人需待采伐许可证办理完方可开展砍伐作业。未完成补偿的林木需待补偿完方可开展采伐作业。提前违法采伐的,我方有权解除合同。

  6、我方有权视管理情况规定成交人进入伐区范围内作业时限。

  7、成交人必须按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的时间期限内将作业伐区的林木资源(包括薪材)等全部搬运、清理完毕,林地交回我方。

  8、本次邀请函未尽事宜,由我方负责解释,我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处置相关事宜,并另行通知。

  附件:

  1.本次处置标的范围.docx

  2 .林木价值评估(节选).pdf

  3.林木处置询价表.docx


东莞市水务工程建设运营中心

202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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