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反馈河湖长制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初审名单的函》(粤河长办函〔2026〕36号)《广东省河长制办公室 广东省水利厅关于评选表彰广东省河湖长制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粤河长办函〔2026〕24号),拟正式依序推荐东莞市水务局、沙田镇水务工程运营中心、东莞市水务环境投资控股集团管网有限公司为先进集体;叶慧芬、黄观源为先进个人;梁仲辉、刘锦兴、列玉梨作为优秀河(湖)长,现予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以上名单详见附件。
在公示期限内,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组织人事部门反映公示对象的相关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公示时间:2026年9月8日至9月14日
受理单位:东莞市河长制办公室
地 址:东莞市莞城街道汇峰路1号汇峰中心H座6楼
邮政编码:523000
联系电话:0769-22830787
东莞市河长制办公室
2026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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