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东莞市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市镇分担暂行办法》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 2014年1月16日
附:关于印发《东莞市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市镇分担暂行办法》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