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内涝治理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1〕11号)、《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的通知、《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3号)、《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88号)、《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通知》(东府〔2022〕48号)、《东莞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指引》(东平安办〔2022〕5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东莞市水务局委托广东鼎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研究院有限公司开展东莞市排水一体化管理改革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现将有关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事宜进行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一、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一)您对东莞市推行排水一体化管理改革的态度。
(二)您对推行排水一体化管理改革主要关心和担忧的问题。
(三)您对推行排水一体化管理改革的意见建议。
二、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时间及方式
(一)时间期限:2026年6月29日—2026年7月3日
(二)反馈意见方式:公众可以通过来电将意见和建议提交至评估机构。
(三)联系方式
项目机构:东莞市水务局
联系人:陈楚乔,联系电话:0769-22830731
评估机构:广东鼎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娟,联系电话:0769-22899163
东莞市水务局 广东鼎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研究院有限公司
2026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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